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通知,我单位积极做好相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梳理,并依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严格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决策情况
本单位对承办的2021年以来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梳理,现有《设立、范围调整社区居委会》、《小镇村村级建制调整》2项重大行政决策。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单位承办的2021年以来的《设立、范围调整社区居委会》、《小镇村村级建制调整》2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不存在《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无需开展后评估工作。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单位将规范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严格管理、定期梳理,持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实施。
嵩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