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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标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标准

时间:2024/01/05 10:38:53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监督内容

检查结果

监督内容

检查结果

是否擅自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法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


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岗并能履行工作职责


是否超范围、超方式经营


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购进和销售药品时是否索取或提供合法销售凭证


是否销售无批准文号、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及标签不符规定的药品


购进验收记录是否符合规定,内容是否有虚假现象


是否为他人出租、出借柜台销售药品


是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是否按规定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管理


是否违规销售麻、精(一类)、毒、放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终止妊娠药品,疫苗等零售企业禁止销售的药品


是否配备冷藏设施设备冷藏药品


是否销售与药品同名、名称相仿、包装相似、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


连锁门店是否做到“七统一”管理


是否存在在店堂或媒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


是否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计算机系统是否能覆盖药品经营和质量控制全过程;是否符合GSP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


是否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购销存全过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