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18号)、《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监督发〔2016〕2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威海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发〔2016〕58号)的精神,结合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公开抽查信息”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实现放管结合、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执法公平、减轻企业负担,推进执法公开、规范执法行为,降低监管成本,提高执法效能,加快建立公平、有序、诚信的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原则。坚持综合执法、分类监管与服务,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规范权力运行,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坚持协同监管原则。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形成“一处失
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形成联动协同的监管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区卫生健康职责为主要内容,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健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时,应当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全部检查对象,录入检查对象名称(姓名)、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所纳入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涵盖部门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录入检查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职务、专长领域和执法年限等信息。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相关专家、第三方机构参与检查,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摇号等方式,
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频次原则上每年一次,抽查比例应当根据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当年工作实际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五)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度安排
(一)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职能对卫生健康领域检查对象按专业进行分类,并选取可运用“双随机”抽查机制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列出清单。
(二)制定随机抽查规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制定抽取规则等。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进行“双随机”抽查试点。区卫生健康监督检查将选取部分事项开展试点工作,对试点事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查找问题,总结经验。
(四)对“双随机”抽查机制进行完善。根据在试点事项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双随机”抽查机制进行修改完善。
(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查处结果,及时上传信息平台,逐步实现部门间监管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工作联动响应,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在全区范围内运用“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重点监督抽样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监督执法力量,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在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重点监督抽样检查工作中,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18号)、《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监督发〔2016〕2号)的精神,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在辖区内逐步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行政管理。主动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需要,既要依法依规开展随机抽查,又要加强业务部门的行政管理,通过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质量,把问题解决在工作层面上,从而避免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增加行政执法成本。
(四)加强部门配合。开展随机抽查涉及多个业务主管部门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各部门权力清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加强工作配合,搞好业务衔接,提高随机抽查的工作效率。要建立随机抽查线索移交和情况通报制度,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非卫生健康领域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涉及多个领域的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将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结果通报相关部门,扩大随机抽查结果的使用范围和有效性。
(五)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