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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8/30 08:25:22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威海市环翠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区政府确定1个项目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现予公布。

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做好决策事项办理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及时提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时,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目录的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

附件: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拟提报研究时间

1

威海市褚岛保护与利用规划

环翠区海洋发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等

提出决策草案,书面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3年6月

(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