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莉,女,1982年10月出生,山东威海人,2000年12月入伍,2008年1月转业分配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政委。16年来,丛莉同志始终保持发扬军旅生涯造就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干劲,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和责任心,默默在自己的岗位上踏实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地干出不平凡的业绩。
一、以学促干,让学干结合巩固提升
转业到地方,虽阵地变了,但军人的本色不变;虽制服变了,但服务人民的初心不变。面对一个全新工作领域,丛莉同志为了跟上队伍,积极报名参加法律学习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最终取得法律专业证书。在短时间内迅速从“执行新兵”变成大家公认的“执行先锋”,她靠的是“闯”的精神,“创头,“干”的作风。她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做到腿勤、手勤、眼勤,理论与实践双向结合,从第一份法律文书的条理不清到顺利执结第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再到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丛莉同志既能耐心细致,和风细雨,释法明理,也能雷厉风行,不畏刁蛮恐吓,公正执法,化解矛盾。因为业务能力突出,2008年奥运会期间,丛莉被抽调到北”的劲京负责安保工作,并荣立了“三等功”。
二、以岗为家,让初心使命永担在肩
在法院政治处工作期间,丛莉同志克服人手少、工作项目繁杂等困难,身兼数职,但从不向组织提任何要求。晚上加班加点地学习政策规定,完成报表、拟订方案、撰写材料。由于经常一个人加班熬夜到凌晨,大家都称她“以岗为家”。人事档案、工资福利、绩效考核、职务晋升、公务员录用和调入等等工作项目,丛莉同志总是能细心处理每一件具体工作,切实维护每个干警的切身利益,大家都亲切地称她“丛姐”。
2012年7月,她带领60名合唱团和12名快板队干警参加“七一”建党节文化汇演大合唱,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文艺演出,从节目编导,排练,到逐一乡镇轮回演出,她都不曾缺席,中间个别干警生病不能演出,她还要作为替补演员登台。一个月下来,面对被她忽略了二十多天三岁的女儿那句奶声奶气的“妈妈,你去哪儿了,我想你了”,这个被大家誉为“女汉子”的丛莉第一次潸然泪下,“如果重来一次,我仍然会选择舍小家,为大家,因为我是一名转业军人。”丛莉说。
三、以身作则,让责任担当根植于心
自担任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以来,丛莉同志非常重视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警队党建工作,与大队长积极配合,把警队日常业务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警队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丛莉同志带领法警大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军人本色。2022年11月执行局开展凌晨行动。一日凌晨4点,丛莉带队配合执行法官赶赴二十公里外的郊区,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人员,被执行人在短暂发懵之后,便情绪失控,谩骂声,摔打声在寂静的空气中传播,格外刺耳。被执行人一女性家属冲进厨房,抄起一把菜刀,口中大喊“谁要拘留他的儿子,她就死在这里”。作为野战部队出身的丛莉迅速一个转身,转到此人身后,左手搂住她的脖子,右手掐住对方持刀的右手,使其动弹不得,第一时间将菜刀夺下来,避免事态升级。随后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这起案件得到圆满执行。
丛莉说,在离开部队的16年里,退伍只是战场的转移,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初心。眼中有群众,心中有戒律,丛莉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用一颗赤诚的心,始终保持良好的战斗作风,真正做到了退役不褪色,永葆军人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