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全部专题>优化营商环境>营商要闻

【开办企业】企业名称要使用“实业”字样有什么要求

时间:2023/06/27 10:58:20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企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且使用“实业”字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

(2)新设立企业的投资人需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企业;

(3)新设立企业的投资人需在3个以上国民经济门类分别设立企业;

(4)新设立企业的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也欢迎您将此文分享

如果您想让更多人的读到此文,也可以点击上方的分享。如果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