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组织实施情况
环翠区按照上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水土保持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规划》,以预防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以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环翠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已批准印发,更好地发挥水土保持在改善生态环境、推动脱贫攻坚、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作用。
二、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疏林补植后进行封育,我区完成预防水土流失面积9平方公里。
(二)综合治理情况
我区谋划实施了5座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8条河道治理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1.9亿余元,治理河道19.7公里,完成清淤,砌筑挡土墙,修建拦河坝,生态治理等项目,有效增强了河道、水库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防洪能力,沿河、库环境得到极大改观,形成了“水清、水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美景。
实施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在桥头镇石家河小流域完成沟道生态治理982米,塘坝清淤5座,新建谷坊3座,硬化道路866米,新增垃圾桶180个,宣传牌2座,警示牌20座。通过系统整治,提高周边村庄生态环境,有效保护耕地,提高景观效果,同时加大对水土保持的宣传,增强全民水保意识,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有效保障生态安全,实现农业稳产增产和农民增收致富。
(三)预防保护情况
为优化生态环境,增加林草覆盖,控制水土流失,我区针对石家河流域开展封山育林工作,涉及个1乡镇,30个行政村,疏林补植黑松9平方公里。工程建成后,经过封育管护和实施育林措施,每年可增加水资源入渗37.24万立方米,减少土壤侵蚀量9124吨。工程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起到重要的绿色屏障作用。
(四)综合监管情况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要求,深化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方式,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极大提高办事效能。2022年,我区共批复生产建设项目18个,完成设施验收13个,实际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8.22916万元,依法免征25.94064万元,防治责任范围0.95平方公里。
(五)《规划》实施效果及保障情况
投入30万元编制《环翠区水土保持规划》,对日后我区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科学指导。广泛宣传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以法律作为保障,切实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强化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监督,不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水土保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不足和短板。比如部分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不足,方案编制、监测、设施验收等工作开展不积极主动。
四、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实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加大对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科学规划,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按照《环翠区水土保持规划》,对区域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作出整体部署,同时加强对水土保持项目的督导检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治理资金,扩大投入规模,壮大治理实力,提升水土保持科技含量,加速生态化建设进程。
(三)明确重点,落实“用地清单制”。狠抓水土保持监督,以贯彻落实“用地清单制”为重点,将社会投资类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交由区水利局负责,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从源头解决未批先建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大幅度提高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率和验收率。
(四)建设队伍,健全和完善水土保持管理体系。落实镇街属地责任,依托镇街对项目的了解,组织各镇街进行水土保持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水土保持意识,强化日常监管能力和水土保持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