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原则,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认真落实人大决定、决议,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深入开展。
一、规范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
依法编制预算,充分征求、听取各部门单位的意见,主动向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汇报预算编制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将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送交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积极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执行预算,一方面,对今年已经批复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一律不得调整,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支出;另一方面,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全力配合区人大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按月向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规范调整预算,针对预算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对确需调整和变更的事项,提前将调整方案报请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审查。
二、强化问题整改 提升工作质量
区财政局对标人大监督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逐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逐一销号、整改到位。加强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的运用,将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各部门单位年度资金安排和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结合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步加强对财政干部的财经业务培训,以举办财政业务培训班等形式,提升财政干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认识和素质能力。
三、增强沟通联络 加强业务交流
围绕服务大局,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推动环翠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财政局增强与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沟通学习,采取信息交换、联席会议和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汇报财政工作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及重点领域工作进展,认真听取人大财经委专家对完善预算编制、强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区财政局积极采纳并研究将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开展,力争推动全区财政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