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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合同】案例:泰国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与重庆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重庆某饮料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执行案

时间:2023/04/21 12:50:56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

关键词:

营商环境守信激励知名商标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泰国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系“红牛”注册商标专有权人,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很高知名度。重庆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系饮料生产企业,先后获得“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重庆市龙头企业”等荣誉称号。重庆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因专利权被法院查封而具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主观意愿,但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系外国企业,既不便联系,也无法公证提存。法院在辗转多次联系到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后,一方面积极争取外汇管理部门支持,开创直接将法院执行标的款汇入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在泰国开设的银行账户的先例,另一方面为重庆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开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帮助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项目审批、金融借贷、招投标等方面修复信用。本案的执行,既为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的境外企业高效解决了国际商事纠纷,也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提供了司法服务,执行成效得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的高度认可。本案探索并实施的正向激励措施,被人民法院报、人民日报客户端重庆频道、人民网、重庆日报、重庆政法等多家国内主流媒体争先报道,为提升执行案件诉源治理能力和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执行新模式。

基本案情:

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与重庆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重庆一中法院于2020年3月30日作出(2018)渝01民初352号民事判决,判决重庆某饮料有限公司、重庆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销毁侵权商品、包装等,删除网站、微信等侵权信息;立即停止使用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共同赔偿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等30万元,重庆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赔偿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等50万元;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驳回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因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查封了重庆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名下的专利权,现该专利权正转让第三人中,如不及时解除查封,重庆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将承担对第三人的违约责任。同时,因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无法联系,也未申请强制执行,重庆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有主动履行意愿但无法直接履行,本案因涉外因素也不能办理公证提存,本案主动履行陷入困境。为认真、准确、全面贯彻好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平等保护胜诉企业兑现权益,经重庆一中法院辗转数次后终于联系上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2022年4月21日,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邮寄强制执行申请书,重庆一中法院随即执行立案。

执行结果:

2022年4月27日,重庆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主动向重庆一中法院缴纳执行标的款903620元。因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在国内没有分支机构也未开设银行账户,在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制度的前提下,重庆一中法院积极争取外汇管理部门支持,直接将标的款汇入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在本国银行账户。通过多次网络在线沟通,促使当事人就判项中争议较大的行为履行部分达成合意,推动本案在2022年5月25日顺利履行完毕,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考虑到被执行企业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也是我市“龙头企业”,为依法帮助守信企业度过“信用危机”,减少或避免违约责任损失,也加强正面引导和示范,营造激励诚信的良好氛围,重庆一中法院在执行标的款到账后第一时间解除了对重庆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专利权的查封措施,帮助修复“信用危机”并有效避免违约损失。发出首份《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帮助重庆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项目审批、金融借贷、招投标等方面修复信用,并为其减免执行费用,以激励其诚实守信行为,为被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有力司法支持。同时,在办案过程中,重庆一中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根据涉案被执行企业的经营特点,向企业负责人分析并画出知识产权“雷区”,帮助梳理其他法律风险,提出法律建议,让我市民企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司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和温暖,帮助其坚定守法经营,将企业做大做强的信念,让该企业从知识产权的侵权人变成了知识产权的受益人。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