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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合同】“稳合作、促项目” 环翠区法院倾力调解促营商,企业互谅互让续合作

时间:2023/03/31 09:37:35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

近日,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威海某大酒店将印有“公正高效司法 优化营商环境”“耐心调解化纠纷 细心服务促和谐”的两面锦旗分别交到了民一庭庭长王佃晓以及案件承办人刘晓娟、法官助理长友吉手中,对他们倾力促成调解、努力化解纠纷的做法表示感谢。

矛盾频发

合作伙伴陷信任危机

事情还要从1年前说起,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威海某大酒店在市区新投资建设了两处酒店,并与某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该设计有限公司负责两处酒店除消防、外墙保温等基础工程外的剩余工程施工。原以为是互利共赢的合作,谁料却矛盾频发,威海某大酒店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而某设计有限公司也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工程施工。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某设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威海某大酒店支付其工程款和逾期支付违约金等共计520余万元,威海某大酒店亦提起反诉,要求某设计有限公司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以及各项损失等390余万元。

争执不下

两企矛盾进一步激化

为妥善化解两企间矛盾,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对公司的影响,受理案件后,刘晓娟就反复查阅卷宗,并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及答辩意见,仔细梳理事情“来龙去脉”,确保准确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让刘晓娟在庭审开始后不久便敏锐发现,双方对于工程款欠付、个别工程存在质量瑕疵等问题没有太大争议,只是在应付金额和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上争执不下,这也是引发后续一系列矛盾的核心。因此,刘晓娟便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工程款欠付问题以及工程质量瑕疵问题上。

然而,为保障权益的及时兑现,在起诉时,某设计有限公司及威海某大酒店均申请了对对方公司财产的保全。因项目施工陷入停滞造成的前期投资无法及时收回,加之银行账户被查封,两家企业的经营都受到了一定影响,彼此间的矛盾也进一步激化,即使刘晓娟反复居中调和,双方矛盾依然尖锐,威海某大酒店更是提交了对工程造价、工程质量问题及整改费用等进行鉴定的申请,并缴纳了小部分鉴定费用。

考虑到涉案标的额较大,鉴定费用多达20余万元,无论对哪方企业而言,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因此,在鉴定工作按计划推进的情况下,刘晓娟也没有放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的想法。

“目前工程施工已接近尾声,如果继续施工,完全可以按照原定计划于今年6月投入经营,不会影响公司整体规划。如果坚持解除合同,不仅需要支付一定违约金,还要另找承包方,在影响工程进程的同时,造成公司成本的进一步扩大”。刘晓娟首先从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角度,综合情理、法理对威海某大酒店进行释法说理。

同时又结合投资与收益问题对某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劝解,“如果现在退出工程施工,不仅达不到预期收益,还要额外支付违约金、工程修复费用等,对公司来说是很大的损失。”

通过刘晓娟的反复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双方都有所松动,态度也有所缓和。察觉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后,刘晓娟也没有耽搁,第一时间建议威海某大酒店提交中止鉴定申请,避免诉讼成本的进一步增加。

耐心调解

终化干戈为玉帛

为确保调解工作切实取得成效,在组织双方正式调解前,刘晓娟还及时与鉴定机构对接,了解鉴定工作情况,并结合鉴定机构反馈的部分结果和意见,与助理长友吉分别代入双方企业,反复考量各调解方案的可行性。

调解现场,刘晓娟与长友吉结合前期设定调解方案,分别从工程价款给付方式、日期,质保金给付,工程整改修复等方面,逐一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并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3个多小时,但看到问题逐一解决,刘晓娟和长友吉的心里都慢慢松了一口气。

没想到的是,在已缴纳的部分鉴定费用的承担上,双方却再起争执,威海某大酒店更是“一气之下”申请恢复了鉴定工作,调解工作只能暂停。

第一次调解失利之后,第二天刘晓娟就再次通过电话调解方式,分别作双方企业工作,缓和双方“敌对”心理。

“如果要全部鉴定完成,需要将近两个月的时间,这期间工程也无法继续施工,所带来的损失将远超鉴定费用。”

“案子一天没结,账户就一天不能解封,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

……

在刘晓娟的反复说理下,双方再次放下心结,不再要求继续鉴定工作,并在法官主持下,就工程价款、工程质量修复、诉讼费用承担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真正握手言和,案涉项目也恢复正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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