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于佺杨
办公电话:0631-5753217
机构职责: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张村镇、村庄(社区) 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等公共设施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