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部署,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局、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制定2023年度市局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范风险,用好监督检查手段,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方式、频次和重点
食品流通科主要采取督导检查方式,每季度检查不少于50家次,重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供货商、商超、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农村食品销售者、农村大集、保健食品经营者以及各级抽检监测检出多批次不合格或问题产品的经营单位。
各监管所主要采取日常监管形式,对辖区内食品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每两年应达到一次全覆盖。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供货商、商超、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农村食品销售者、农村大集、保健食品经营者以及各级抽检监测检出多批次不合格或问题产品的经营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检查流程。检查原则上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结束时应填写日常检查表,及时汇总存档,并及时录入一体化平台系统。
(二)聚焦问题整改。检查发现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及时调查处理,对发现的问题,应组织回头看检查,实现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