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定于2023年12月27日,对2023年度申报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进行业务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申报2023年度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
二、答辩方法
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现场提问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下午3:00
地点: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远遥墩路99号四楼会议室)
要求:中级答辩人员下午2:00之前报到(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承诺书,不能用其它证件代替)。
四、组织工作
1.答辩是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呈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按照答辩人员名单逐人落实通知要求,通知答辩人员做好答辩准备。
2.答辩必须由申报人本人参加。进入候考室后不得携带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电话手表等具有移动通信功能的电子产品。答辩过程中答辩人员不得携带、查阅任何资料。一经发现,取消答辩资格。
3.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参加答辩人员要准时到达,答辩开始后不得进入会场,因个人原因错过答辩时间的,按照弃权处理。无故不参加者,视为放弃评审资格。根据年度评审工作计划,专业测评工作按照日程安排集中进行,原则上不作调整、不安排补考。
4.请参加答辩人员近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如有特殊情况,请于12月21日上午10点前反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631-5310313)。
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