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19531-2004)等地震观测技术标准,环翠区应急管理局划定了我区地震监测设施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
特此公告。
附件:威海市环翠区地震监测设施位置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
附件
威海市环翠区地震监测设施位置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征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咨询和违法行为举报联系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电话:5185635。
环翠区地震监测设施位置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一览表
序号 | 台站位置 | 地理位置 | 测项 | 经度 | 纬度 | 保护范围 |
1 | 威海地震台 | 威海市古寨东路99号 | 测震、强震、水位、水温、地应变 | 122.09 | 37.51 | 0.02-10公里 |
2 | 威海鲁17井 | 威海市环翠楼公园 | 水位、水温 | 122.10 | 37.51 | 0.5-3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