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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3/11/13 09:48:16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进一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行统筹安排、综合实施,按照“谁检查、谁反馈”的原则,秉持公开、公正、透明的标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局法规科负责“双随机、一公开” 的监督实施工作,各责任科室(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各科室(部门)应于每年年初提交本部门年度检查计划,局法规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局年度检查计划。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应适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是动态调整两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科室、性别、执法证号等,并对外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根据职权范围,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据企业生存状态,动态调整,实现分类、分事项检索并随机抽取。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三是明确抽查操作流程。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建立检查人员递补抽取机制,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按程序递补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四是明确检查工作标准。以系统生成的检查表格为依据,明确执法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处理意见等,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时应合理配备执法检查人员及专业人员,确保检查工作程序合法、内容专业。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视情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现场检查情况,包括发现问题、处置措施及整改情况等,记录于相应检查记录表中。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相应检查记录表的当事人栏目中签字盖章。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现场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中说明情况,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检查结束后,各责任科室(部门)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对外公示,提高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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