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布求职信息办理服务指南
一、服务内容
网上发布求职信息
二、服务对象
有求职意愿的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师范类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三、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
四、服务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五、服务地点
线上办理
六、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3.《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七、办理流程
毕业生在山东公共招聘网(www.sdggzp.cn)注册后,在线提交材料。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监督)电话
环翠区人力资源市场科 0631-5195553
监督电话:0631-5195553
十、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网上发布求职信息办理工作规范
一、服务内容
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师范类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在网上发布求职信息。
二、服务对象
有求职意愿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师范类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三、受理单位
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3.《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五、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及《网上求职信息表》
六、服务地点
线上办理
七、服务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八、经办流程
毕业生在山东公共招聘网(www.sdggzp.cn)注册后,在线提交材料。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工作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