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省水利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创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 持续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的通知》(鲁水建函字〔2022〕51号),明确探索开展招标计划提前发布、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流程、鼓励中标合同在线签订及变更等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五项措施,现转发给你们。
附件:《关于创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 持续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的通知》
环翠区水利局
2022年9月20日
附件
关于创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
持续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探索招标计划提前发布
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需统一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由招标人登陆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填报确认后同步推送至省公共交易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系统“招标计划”版块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大厅”版块,招标人无需在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复发布。
二、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流程
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在发布水利工程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时,可同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三、鼓励中标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
鼓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通过交易系统签订和变更中标合同,并及时公布中标合同履行情况。
四、推动信用评价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
加大信用结果应用力度,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动态评价结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实践。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督促市场主体规范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行为。对信用评价结果良好(A级以上)的企业,鼓励招标人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对信用等级AAA的投标企业,鼓励招标人按照至少50%的比例减免投标保证金。
五、积极开展远程异地评标
在巩固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监管试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选取淄博、济宁、日照、聊城等市先行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工作,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水利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