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的旅游景点(区),一次性分别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50万元、200万元;新评定为3A、4A、5A级的旅行社的区属限额以上企业,一次性分别扶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
申报旅游产业项目单位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部门公布成绩的公文原件或者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或个人签字。
①各镇街审核上报给区文旅局。②区文旅局初审。③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复核。④最终使用建议提交给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定兑现意见,由分管区长牵头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研究审批。
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631-5818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