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认定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的,分别扶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15万元、30万元。新认定为威海手造、山东手造的企业,分别扶持1万元、3万元。新认定为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初次申请分别扶持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鼓励非遗传承人开展技艺传承工作,对取得良好效果的传承人(每年培训活动不低于20场,每场不少于30人,经文旅部门认定符合标准的),给予1万元奖励。参加省级、市区级宣传和文旅部门组织的非遗展示活动,每场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补助。
非遗项目单位,需提供获评公文原件或者复印件,每场培训活动签到表、照片及备案表;每场展示活动通知及照片资料。还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或个人签字。
①各镇街审核上报给区文旅局。②区文旅局初审。③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复核。④最终使用建议提交给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定兑现意见,由分管区长牵头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研究审批。
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631-5818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