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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影视企业扶持)

对落户在我区的影视企业,拍摄制作反映环翠主题、展示环翠形象的原创电影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播出或通过院线正式公映的,每部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省级电视台播出的,每部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原创电视剧(含网络剧、纪录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每集奖励2万元,最高不超过80万元,在省级电视台播出,每集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入选山东省“精品工程”的,每部再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获得国际A类电影节主要奖项,金鸡奖、百花奖等著名奖项,入选国家“五个一工程”的,每部再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同一影视企业当年获得奖项只按最高标准扶持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