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在环翠区新注册成立公司的膨胀项目,如果当年完成全部投资,并升入规上的,按全部设备投资额的3%对项目主体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第2年完成投资并升入规上的,按两年累计设备投资额的2.5%对项目主体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第3年完成投资并升入规上的,按三年累计设备投资额的2%对项目主体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在环翠区新注册成立公司的膨胀项目,如果当年完成全部投资,并升入规上企业。
企业完成全部投资并升入规上后,区工信局现场查看设备,对企业提供的累计购置生产性设备(不含运输费和安装费)购置合同、发票/进口设备报关单、银行付款凭证、完税证明(含增值税或所得税)、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企业,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进行初审,联合统计局对完成投资和升规进行确认后,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