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年入选国家工信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选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准独角兽、专精特新、“瞪羚”示范(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级、省级称号复审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奖励。
当年入选国家工信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当年入选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准独角兽、专精特新、“瞪羚”示范(培育)企业。
通过国家级、省级称号复审的企业。
1.单项冠军示范、培育
区工信局根据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下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公告文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2.准独角兽
区工信局根据省工信厅下发的准独角兽公告文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3.专精特新“小巨人”
区工信局根据国家工信部下发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告文件及省工信厅下发的“专精特新”企业公告文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4.“瞪羚”示范(培育)企业
区工信局根据省工信厅下发的“瞪羚”示范(培育)企业公告文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631-5352522 0631-5352519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环翠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