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参加工业设计大赛,获得国家工业设计大赛金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多个奖项的同一设计作品,按所获奖项的最高标准给予补助。
办理工商注册、在我区纳税的工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国家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获得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
区工信局根据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公布的工业设计中心名单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区工信局根据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公布的大赛获奖名单(具体奖项名称按照实际获奖等次给予认定)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