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列入投资统计的制造业技改投资项目,年度生产性设备投入(不含运输费和安装费)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享受政策补贴。其中一般性技改项目最高按当年设备投入额的3%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化工、民爆、船舶等行业新上用于较大危险性生产环节的先进生产设备及新上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版)鼓励类用于有毒有害环节替代的生产设备,按当年设备投入额的5%予以补助,单个企业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办理工商注册、在我区纳税的工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列入投资统计的制造业技改投资项目,年度生产性设备投入(不含运输费和安装费)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
区工信局现场查看设备,对企业提供的当年购置生产性设备(不含运输费和安装费)购置合同、发票/进口设备报关单、银行付款凭证、完税证明(含增值税或所得税)、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企业,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进行初审;对于新上较大危险性和有毒有害替代生产设备,先由企业自行进行分类提报,再由专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最新版)现场查验确认后。最终由科技科和绿色发展推进科共同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5352516 、535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