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类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类)项目、大数据产业类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5G产业或行业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奖励;引导企业积极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对通过DCMM二级、三级、四级评估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二级节点(威海)平台成功注册,已开展标识解析应用,当年解析量达到1万次及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办理工商注册、在我区纳税的工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类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类)项目、大数据产业类项目的企业;列入国家级和省级5G产业或行业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通过DCMM二级、三级、四级评估认证的企业;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二级节点(威海)平台成功注册,已开展标识解析应用,当年解析量达到1万次及以上的企业。
区工信局根据公布的市级以上工业互联网类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类)项目、大数据产业类项目公示名单,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区工信局根据公布的国家级和省级5G产业或行业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名单,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区工信局对企业提供的DCMM二级、三级、四级评定证书进行初审,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区工信局根据运营商提供的企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解析量进行初审,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