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对代理环翠区企业成功申报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最高不超过20万元。
②代理环翠区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发明专利当年成功授权且纳入环翠区高价值发明专利统计的专利代理机构,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威海市环翠区科学技术局 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关于修订《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的决定(威环科发〔2022〕1号第8页(七))
当年代理环翠区企业成功申报高企5家(含)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当年代理环翠区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发明专利成功授权5件(含)以上且纳入环翠区高价值发明专利统计的专利代理机构。
区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材料提出扶持资金初步使用意见。
区科技局高新科李鹏飞,联系电话:0631-5865967。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本意见公布之日,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参照本意见执行。原关于修订《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的决定(威环科发〔2021〕1号)废止,有明确扶持期限的,仍按照原政策执行到扶持期满为止。实施期间,本意见与上级政策不符的,按上级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