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以上企业或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全区重点技术领域开展的科技创新项目,经评审单个项目最高扶持20万元。
政策依据:威海市环翠区科学技术局 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关于修订《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的决定(威环科发〔2022〕1号第7页(六))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在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
①区科技局下达项目申报通知。
②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环翠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年检的最新营业执照;近三年会计报表;其他研发证明材料,如:创新平台批文、专利证书等)报送区科技局。
区科技局资配科孙晓晶,联系电话0631-5223521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本意见公布之日,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参照本意见执行。原关于修订《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的决定(威环科发〔2021〕1号)废止,有明确扶持期限的,仍按照原政策执行到扶持期满为止。实施期间,本意见与上级政策不符的,按上级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