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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扶持政策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称号的单位,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的单位,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中华老字号的单位,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山东老字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称号的单位,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对上年度(或上一届)新获得品牌项目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单位获得不同品牌项目的,分别给予奖励,对同一品牌复评、再认定等情形不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威海市环翠区科学技术局 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关于修订《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的决定(威环科发〔2022〕1号第5页(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