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协会、俱乐部自主举办一次以上超过200人规模的区级赛事或活动,且全年累计参加人数超过2万人次(有教育和体育局相关抽查记录)的体育健身项目,给予主要承办单位扶持资金3万元。
每年协会、俱乐部自主举办一次以上超过200人规模的区级赛事或活动,且全年累计参加人数超过2万人次(有教育和体育局相关抽查记录)的体育健身项目。
①区教育和体育局年底下发申报通知至各镇街,各镇街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编制申报材料报送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和体育局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根据需要,组织有资质的评审专家或机构对申报项目(企业)进行评审。区教育和体育局及时将相关资料、扶持资金使用初步建议及专家(机构)评审意见提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②区审计、财政部门负责对提供的扶持资金使用初步建议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和调查结论,将结果反馈至各部门。③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区审计、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和调查结论,拟定兑现意见,由分管区长牵头研究确定后提交给区发改局。④区发改局将各部门兑现意见统一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研究审批。
区教育和体育局群众体育科,联系电话0631-532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