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先验房后收房”“工地开放日活动”经验做法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新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有效减少工程质量投诉,提前化解工程质量纠纷,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制定本通知。
一、开展范围
(一)环翠区辖区内新建住宅工程(包括全装修交付、毛坯交付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完成分户验收后或分户验收的同时,要按照既定程序、方式和内容组织业主开放日。
(二)建设单位负责业主开放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及问题整改,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职责落实质量责任。
(三)业主开放日组织过程中,建设单位邀请的业主及户数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实施程序
(一)业主开放日开展前,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业主开放日方案。方案应包含业主开放日的时间、地点、开放批次、参与单位和业主、应急预案、安全保障、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开放日开展5日前将《业主开放日告知书》(附件1)告知参与业主,同时将方案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业主到场后,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前期物业等人员陪同业主共同对业主房屋进行查验,现场要配备精装、土建、水电、暖通等专业人员,提供必备检查工具,及时解答业主相关专业问题,查验情况应留存影像资料和书面记录。
(三)建设单位按照实地查验情况填写《业主开放日情况记录表》(附件2),记录的问题应与实际情况一致,有客观证据和事实依据。对于业主提出的缺乏客观事实依据或不符合工程技术标准的意见,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等进行解释。现场查验结束后业主和建设、施工、监理、前期物业公司等陪同验房人员应在《业主开放日情况记录表》签字确认查验问题。
(四)建设单位整理汇总业主开放过程中记录的问题,经确认的质量问题,如业主需复查的,应同时约定复查时间。
(五)业主开放活动结束后,建设单位填写《业主开放情况统计表》,及时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有关要求
(一)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业主质量投诉的,要倒查业主开放记录。对于因业主开放活动中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而产生投诉的,将采取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方式严肃处理。
(二)住宅工程组织业主开放日,不免除各方参建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保修义务,不作为单体竣工验收依据。
(三)《业主开放日告知书》《业主开放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仅供参考使用,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新建住宅要积极开展业主开放日暨先验房后收房活动。
附件: 1.业主开放日告知书
2.业主开放日情况记录表
3.业主开放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业主开放日告知书
业主:
您好,欢迎您参加(工程名称)业主开放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总建筑面积、单位工程个数等;本次业主开放活动涉及的工程名称、结构型式、建筑面积、层数、设计使用年限等。还可以介绍一下本工程的特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责任主体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
三、本次业主开放制度活动安排
建设单位业主开放问题处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四、其他告知事项
(建设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业主开放日情况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姓名 | 房号 | 联系电话 |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
施工单位 | 前期物业 单 位 | ||||
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 | |||||
业主签字 | |||||
建设、施工、监理、前期物业签字 |
附件3:
业主开放情况统计表
工程名称 | 总建筑面积 | ||
总户数 (户) | 参与户数 (户) | ||
提出问题户数 (户) | 提出问题总数 (条) | ||
提出的主要质量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