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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许可】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广新建住宅工程交付前开展业主开放日暨先验房后收房的通知

时间:2022/06/29 16:06:04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先验房后收房”“工地开放日活动”经验做法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新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有效减少工程质量投诉,提前化解工程质量纠纷,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制定本通知。

一、开展范围

(一)环翠区辖区内新建住宅工程(包括全装修交付、毛坯交付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完成分户验收后或分户验收的同时,要按照既定程序、方式和内容组织业主开放日。

(二)建设单位负责业主开放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及问题整改,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职责落实质量责任。

(三)业主开放日组织过程中,建设单位邀请的业主及户数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实施程序

(一)业主开放日开展前,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业主开放日方案。方案应包含业主开放日的时间、地点、开放批次、参与单位和业主、应急预案、安全保障、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开放日开展5日前将《业主开放日告知书》(附件1)告知参与业主,同时将方案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业主到场后,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前期物业等人员陪同业主共同对业主房屋进行查验,现场要配备精装、土建、水电、暖通等专业人员,提供必备检查工具,及时解答业主相关专业问题,查验情况应留存影像资料和书面记录。

(三)建设单位按照实地查验情况填写《业主开放日情况记录表》(附件2),记录的问题应与实际情况一致,有客观证据和事实依据。对于业主提出的缺乏客观事实依据或不符合工程技术标准的意见,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等进行解释。现场查验结束后业主和建设、施工、监理、前期物业公司等陪同验房人员应在《业主开放日情况记录表》签字确认查验问题。

(四)建设单位整理汇总业主开放过程中记录的问题,经确认的质量问题,如业主需复查的,应同时约定复查时间。

(五)业主开放活动结束后,建设单位填写《业主开放情况统计表》,及时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有关要求

(一)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业主质量投诉的,要倒查业主开放记录。对于因业主开放活动中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而产生投诉的,将采取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方式严肃处理。

(二)住宅工程组织业主开放日,不免除各方参建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保修义务,不作为单体竣工验收依据。

(三)《业主开放日告知书》《业主开放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仅供参考使用,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新建住宅要积极开展业主开放日暨先验房后收房活动。

附件: 1.业主开放日告知书

2.业主开放日情况记录表

3.业主开放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业主开放日告知书

业主:

您好,欢迎您参加(工程名称)业主开放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总建筑面积、单位工程个数等;本次业主开放活动涉及的工程名称、结构型式、建筑面积、层数、设计使用年限等。还可以介绍一下本工程的特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责任主体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

三、本次业主开放制度活动安排

建设单位业主开放问题处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四、其他告知事项

(建设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业主开放日情况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姓名

房号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前期物业

单 位

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

业主签字

建设、施工、监理、前期物业签字

附件3:

业主开放情况统计表

工程名称

总建筑面积

总户数 

(户)

参与户数

(户)

提出问题户数

(户)

提出问题总数

(条)

提出的主要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