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威环组任〔2022〕3号),决定:
宋超同志任威海市环翠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科(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科长(主任),不再担任威海市环翠区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盖璐璐同志任威海市环翠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和运行管理科(河湖管理科)科长,不再担任威海市环翠区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谷彦杰、谷强峰、李刚同志任威海市环翠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东文、王坪同志任威海市环翠区冶口水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邹建辉同志任威海市环翠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基础建设科科长;
梁效民同志任威海市环翠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田甜同志任威海市环翠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运行科科长;
宋宇同志任威海市环翠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基础建设科副科长。
特此通知。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水利局党组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