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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才汇翠”政策

1.高端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紧盯全省“十强”产业、全市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以做大做强做优威海创新园、国际新材料产业园等重点园区为目标,大力引进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对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发挥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团队,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配套资金扶持。对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根据科研活动、团队建设等实际需求提供经费支持。对持续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实施成效显著的项目,可优先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产业引导基金支持。

2.重点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对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B类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在享受上级政策扶持的基础上,给予以下配套支持:对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国家级人才项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支持;对申报入选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配套支持;对申报入选省“外专双百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配套支持。

3.环翠产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聚焦“4+3”制造业产业、“2+3”现代服务业产业和高效生态农业,培养选拔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培育储备C类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申报人选,授予“环翠产业领军人才”荣誉称号,给予用人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5名左右。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产业项目且达到当年考核进度要求的招商引资项目,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主要技术研发人员,择优安排“环翠产业领军人才”配额,不占选拔名额。

4.高校毕业生集聚计划。大力引进大学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就业创业。自2020年起,对首次到我区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及教育、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和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津贴。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对毕业3年内在我区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月1000元的生活津贴。涉农领域(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大学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教育系统录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岗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月2000元的工作津贴。工作津贴和生活津贴不重复享受,连续发放3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共同负担。硕士和本科大学生津贴自2018届毕业生开始发放。通过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博士毕业生,享受与上述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待遇,由区财政负担。待市级政策修订出台后,与市级政策不一致的,按市级政策执行。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引进的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还可享受以下待遇:连续工作满3年的,从第4年起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800元、500元的住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连续工作5年内,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还可分别申请12万元、8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住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来我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场地租赁补贴和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等创业扶持,并免费提供创业导师培训。

鼓励企业参加由人社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到市外参加招聘活动的,按照省外每次2000元、省内每次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交通和食宿补贴。

5.高技能人才倍增计划。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提升企业职工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加快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对获评或全职引进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奖励;对申报入选齐鲁首席技师的,给予用人单位5万元奖励。每年选拔50名左右具有工艺专长、掌握一流技能、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线技能人才,授予“环翠技术标兵”荣誉称号,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每新增1名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在职人员,经认定,分别给予用人单位2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大力培养直播电商人才。每年选拔10名左右销售业绩突出且在我区依法纳税的直播电商人才,授予“环翠直播达人”荣誉称号,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奖励。对注册主播人数超过50人,且每年帮助我区企业带货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的直播电商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紧缺高端人才支持计划。建立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鼓励企业(指“4+3”制造业产业集群中的规模以上企业,下同)为紧缺高端人才设立“高薪优岗”,大力引进专业技术过硬、从业经验丰富、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熟练掌握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商业规则、财务知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对企业全职引进B类以上人才或支付年薪在3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研发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相关行业5年以上从业经历,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不包括集团公司内部人员调动),经认定,按照企业支付年薪的20%,每引进1人给予用人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分3年发放,每个企业累计不超过30万元。引进人才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总部或地区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等高级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按照企业支付年薪的50%,给予用人单位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分3年发放,累计补贴金额提高至50万元。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对支付薪酬在15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照企业当年度支付薪酬的20%,给予用人单位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每个企业累计不超过20万元。

7.企业家精英领航计划。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企业家到知名高校、培训机构、行业领军企业开展系统化、精准化学习培训。鼓励企业家(指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新生代企业家)到知名培训机构自主参加高层管理培训,对单个培训项目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照培训费用的2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每个企业累计扶持不超过2次。对冲击新目标行动入库及后备库企业主办产业峰会、高峰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经认定,按照实际举办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8.科技英才选拔培养计划。加强中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全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定期选拔一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过硬技术能力、丰富实践经验、在本领域作出较大贡献的优秀人才,授予“环翠科技英才”荣誉称号。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名左右,管理期2年。

9.社会英才选拔培养计划。加强社会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全区基层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文化机构等,定期选拔一批扎根基层一线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发挥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人才,授予“环翠社会英才”荣誉称号。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名左右,管理期2年。每年选拔20名左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工作能力、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社工人才,授予“环翠金牌社工”荣誉称号,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奖励。

10.基础教育人才引育计划。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环翠名师工作室”建设计划,培养储备各级各类教学名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申报人选。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个左右,管理期3年。管理期内,给予每个工作室每年3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全职引进的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等优秀教育人才,经认定,给予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政府津贴,连续发放3年。

11.医疗卫生人才引育计划。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环翠重点专科(学科)”建设计划,培养储备各级各类知名医师及泰山学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申报人选。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个左右,管理期3年。管理期内,给予每个重点专科(学科)每年3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科(学科)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配套扶持。对全职引进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满5年的紧缺人才,经认定,给予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政府津贴,连续发放3年。

12.建立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或备案的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在享受上级政策扶持的基础上,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支持。鼓励企业在国(境)外建立研发基地、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使用国外智力,离岸创新人才规模和层次达到相关要求的,在享受上级政策扶持的基础上,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13.建立柔性引智平台。鼓励企业在不改变市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候鸟式”聘任、联合攻关、成果转化等方式,柔性引进市外人才资源。重点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的高层次人才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完成当年按实际支付金额的2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扶持,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14.建立社会化引才平台。加强与高校院所、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等社会力量联合引才,为我区引荐并成功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外专双百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在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地区设立引才工作站,对人才引进成效明显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支持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3年免费办公场所。

15.建立人才对接交流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参加“海洽会”“儒商大会”“英创会”“威商大会”等政府组织的高层次人才对接交流活动,支持企业组团赴海外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与人才签订合作协议,且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经认定,给予用人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16.完善人才“一站式”服务。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采取前台“一站式”受理,后台多部门协作的模式,为人才提供人事代理、安居落户、工商注册、政策兑现等全链条服务。为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卡”,持卡人可享受免费体检、健身、旅游等专属配套服务和政务、医疗、交通等绿色通道服务。

17.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设立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有效引导各类投资资金加大人才项目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人才贷”等金融产品,加大对创业人才的信贷支持,积极争取新旧动能转换威海产业发展基金对我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支持。

18.健全配偶子女安置服务。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根据人才配偶的实际情况,协调落实工作单位,人才配偶未就业期间,按照威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给予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由区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人才子女需转入区内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

19.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建设一批设施齐全、配套完善的人才公寓,满足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享受购房补贴的,自领取补贴之日起,需在我区全职工作不低于5年,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工作不足5年的,每少1年退还20%的购房补贴。不享受购房补贴的,可按照相应标准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货币化住房补贴。

20.提高人才政治社会地位。全面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加强政府、企业和人才之间的信息共享、互动交流、友情联谊。增加高层次人才在“两代表一委员”队伍中的比例,拓宽人才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渠道。广泛宣传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大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人才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