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端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紧盯全省“十强”产业、全市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以做大做强做优威海创新园、国际新材料产业园等重点园区为目标,大力引进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对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发挥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团队,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配套资金扶持。对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根据科研活动、团队建设等实际需求提供经费支持。对持续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实施成效显著的项目,可优先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产业引导基金支持。
2.重点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对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B类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在享受上级政策扶持的基础上,给予以下配套支持:对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国家级人才项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支持;对申报入选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配套支持;对申报入选省“外专双百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配套支持。
3.环翠产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聚焦“4+3”制造业产业、“2+3”现代服务业产业和高效生态农业,培养选拔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培育储备C类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申报人选,授予“环翠产业领军人才”荣誉称号,给予用人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5名左右。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产业项目且达到当年考核进度要求的招商引资项目,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主要技术研发人员,择优安排“环翠产业领军人才”配额,不占选拔名额。
4.高校毕业生集聚计划。大力引进大学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就业创业。自2020年起,对首次到我区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及教育、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和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津贴。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对毕业3年内在我区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月1000元的生活津贴。涉农领域(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大学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教育系统录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岗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月2000元的工作津贴。工作津贴和生活津贴不重复享受,连续发放3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共同负担。硕士和本科大学生津贴自2018届毕业生开始发放。通过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博士毕业生,享受与上述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待遇,由区财政负担。待市级政策修订出台后,与市级政策不一致的,按市级政策执行。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引进的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还可享受以下待遇:连续工作满3年的,从第4年起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800元、500元的住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连续工作5年内,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还可分别申请12万元、8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住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来我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场地租赁补贴和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等创业扶持,并免费提供创业导师培训。
鼓励企业参加由人社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到市外参加招聘活动的,按照省外每次2000元、省内每次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交通和食宿补贴。
5.高技能人才倍增计划。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提升企业职工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加快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对获评或全职引进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奖励;对申报入选齐鲁首席技师的,给予用人单位5万元奖励。每年选拔50名左右具有工艺专长、掌握一流技能、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线技能人才,授予“环翠技术标兵”荣誉称号,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每新增1名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在职人员,经认定,分别给予用人单位2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大力培养直播电商人才。每年选拔10名左右销售业绩突出且在我区依法纳税的直播电商人才,授予“环翠直播达人”荣誉称号,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奖励。对注册主播人数超过50人,且每年帮助我区企业带货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的直播电商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紧缺高端人才支持计划。建立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鼓励企业(指“4+3”制造业产业集群中的规模以上企业,下同)为紧缺高端人才设立“高薪优岗”,大力引进专业技术过硬、从业经验丰富、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熟练掌握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商业规则、财务知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对企业全职引进B类以上人才或支付年薪在3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研发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相关行业5年以上从业经历,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不包括集团公司内部人员调动),经认定,按照企业支付年薪的20%,每引进1人给予用人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分3年发放,每个企业累计不超过30万元。引进人才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总部或地区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等高级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按照企业支付年薪的50%,给予用人单位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分3年发放,累计补贴金额提高至50万元。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对支付薪酬在15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照企业当年度支付薪酬的20%,给予用人单位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每个企业累计不超过20万元。
7.企业家精英领航计划。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企业家到知名高校、培训机构、行业领军企业开展系统化、精准化学习培训。鼓励企业家(指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新生代企业家)到知名培训机构自主参加高层管理培训,对单个培训项目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照培训费用的2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每个企业累计扶持不超过2次。对冲击新目标行动入库及后备库企业主办产业峰会、高峰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经认定,按照实际举办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8.科技英才选拔培养计划。加强中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全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定期选拔一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过硬技术能力、丰富实践经验、在本领域作出较大贡献的优秀人才,授予“环翠科技英才”荣誉称号。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名左右,管理期2年。
9.社会英才选拔培养计划。加强社会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全区基层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文化机构等,定期选拔一批扎根基层一线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发挥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人才,授予“环翠社会英才”荣誉称号。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名左右,管理期2年。每年选拔20名左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工作能力、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社工人才,授予“环翠金牌社工”荣誉称号,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奖励。
10.基础教育人才引育计划。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环翠名师工作室”建设计划,培养储备各级各类教学名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申报人选。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个左右,管理期3年。管理期内,给予每个工作室每年3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全职引进的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等优秀教育人才,经认定,给予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政府津贴,连续发放3年。
11.医疗卫生人才引育计划。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环翠重点专科(学科)”建设计划,培养储备各级各类知名医师及泰山学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申报人选。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个左右,管理期3年。管理期内,给予每个重点专科(学科)每年3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科(学科)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配套扶持。对全职引进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满5年的紧缺人才,经认定,给予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政府津贴,连续发放3年。
12.建立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或备案的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在享受上级政策扶持的基础上,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支持。鼓励企业在国(境)外建立研发基地、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使用国外智力,离岸创新人才规模和层次达到相关要求的,在享受上级政策扶持的基础上,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13.建立柔性引智平台。鼓励企业在不改变市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候鸟式”聘任、联合攻关、成果转化等方式,柔性引进市外人才资源。重点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的高层次人才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完成当年按实际支付金额的2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扶持,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14.建立社会化引才平台。加强与高校院所、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等社会力量联合引才,为我区引荐并成功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外专双百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在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地区设立引才工作站,对人才引进成效明显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支持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3年免费办公场所。
15.建立人才对接交流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参加“海洽会”“儒商大会”“英创会”“威商大会”等政府组织的高层次人才对接交流活动,支持企业组团赴海外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与人才签订合作协议,且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经认定,给予用人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16.完善人才“一站式”服务。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采取前台“一站式”受理,后台多部门协作的模式,为人才提供人事代理、安居落户、工商注册、政策兑现等全链条服务。为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卡”,持卡人可享受免费体检、健身、旅游等专属配套服务和政务、医疗、交通等绿色通道服务。
17.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设立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有效引导各类投资资金加大人才项目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人才贷”等金融产品,加大对创业人才的信贷支持,积极争取新旧动能转换威海产业发展基金对我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支持。
18.健全配偶子女安置服务。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根据人才配偶的实际情况,协调落实工作单位,人才配偶未就业期间,按照威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给予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由区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人才子女需转入区内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
19.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建设一批设施齐全、配套完善的人才公寓,满足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享受购房补贴的,自领取补贴之日起,需在我区全职工作不低于5年,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工作不足5年的,每少1年退还20%的购房补贴。不享受购房补贴的,可按照相应标准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货币化住房补贴。
20.提高人才政治社会地位。全面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加强政府、企业和人才之间的信息共享、互动交流、友情联谊。增加高层次人才在“两代表一委员”队伍中的比例,拓宽人才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渠道。广泛宣传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大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人才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
1.一事一议。
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下发的相关通知进行申报。
3.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下发的相关通知进行申报。
4.博士研究生申领条件:2020年(含)以后到我区创办企业或在农村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下同),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下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来我区就业创业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硕士研究生申领条件:2020年(含)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下同)到我区创办企业或在农村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到规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
本科毕业生申领条件:2020年(含)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到我区创办企业或在农村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到规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以及统一录(聘)用到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岗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无需单独申请,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或区政府下发的相关批文,提出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6.企业才须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B类以上人才或支付年薪在30万元以上(金融企业年薪在5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研发人才(引进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相关行业5年以上从业经历,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不包括集团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中,高端人才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总部或地区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等高级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首次申请时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满12个月。
7.2019年1月1日后报名参加的“双一流”院校培训班,且单人单次培训费用在30万元以上(培训时间1年以上的,以支付费用的时间为准),在当年度进行申报。
8.环翠科技英才分为青年科技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类。
A青年科技奖
申报人选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女性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①获得省级、国家级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
②是地市级及以上专业学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
③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3 项以上,并已实施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④工程设计中,获得国家和省部级设计奖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⑤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资源新发现、消除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等)工作中,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及相关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在同行业已崭露头角且学术潜能突出者;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吸收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⑦在宏观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和科技学术交流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或解决了行业重大疑难问题,并带来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⑧是威海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的论文或2篇以上基础科学方面的论文,或独立撰写、主编出版过学术专著,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并被国内外公认为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主要贡献者。中央、省属驻威单位推荐的人选,其科研成果原则上应在我区得到应用,并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入选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市级以上青年科技奖、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产业工程特聘专家等人才项目的,不在选拔范围内。
B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申报人选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是国家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②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国家技术发明奖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的主要完成人员;是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③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是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威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④在完成区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人员。
⑤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享有盛誉的科技人员。
⑥在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科技人员。
⑦在其他科技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科技人员。
选拔时以其近3年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科技工作的人才优先选拔推荐。
9.环翠社会英才分为文化名家、和谐使者、乡村之星3类。
A文化名家
重点面向基层一线专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①政治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
②品德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弘扬正气,抵制不良风气。
③成绩突出。具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获得相关领域省级以上重要奖项,在本专业领域中有较高的权威性,能够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B和谐使者
①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热衷服务社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②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具备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经验。
③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处理各类复杂问题,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重要贡献。
④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社会关注度高,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⑤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
C乡村之星
①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发展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②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镇街、村办、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购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③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在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方面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大科技成果,在全区影响较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④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技艺精湛,知名度高,属全区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⑤在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在农村公益性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
10.分为环翠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优秀教育人才两部分。
A环翠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①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风格鲜明,教学业绩优异,工作作风扎实,在全市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②获得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市)教学能手、市学科带头人、市级“四名工程”人选。
③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专业引领能力、培训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经历和经验。
B优秀教育人才
市外全职引进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体如下:
①市级名师:近5年取得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创新人物(教师、班主任系列)、名师、名班主任、名课程团队主持人、名家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称号之一的。
②省级名师:近5年取得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特级教师、教育创新人物(教师、班主任系列)、名师、优秀教师、最美教师、教学能手等称号之一的。
③市级名校长:近5年取得市级名校长、教育创新人物(校长系列)、十佳校长等称号之一的。
④省级名校长:近5年取得省级及以上名校长、教育创新人物(校长系列)、十佳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之一的。
11.分为环翠重点专科(学科)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两部分。
A环翠重点专科(学科)
①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相应诊疗科目,有专科建设所需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等基本条件。
②医院管理水平较高,对专科建设有具体规划、目标和管理制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③申报专科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临床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辐射能力,整体水平处于区内先进行列。
④人才形成梯队,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比例合理,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10%以上,且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后备人才队伍。
⑤具有独立开展与区级临床重点专科诊疗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实验研究能力,亚专业设置相对齐全。
⑥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在省、市或区专业学会中任有职务,在本学术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在区域内得到公认,在专科发展中能起引领作用。
⑦独立病区,原则上临床科室病床数≥30张(国家、省卫健部门制定的专科建设管理规范中有具体要求的,最低床位数参照其规定),病床使用率≥85%。
B紧缺医疗卫生人才
①市外全职引进在我区工作。
②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③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满5年。
1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下发的相关通知进行申报。
13.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下发的相关通知进行申报。
14.根据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通知进行申报。
15.根据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通知进行申报。
16.无需单独申请,人才根据相关证件即可享受。
17.根据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相关通知进行申报。
18.人才根据相关证件即可申请。
19.根据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通知进行申报。
20.无需单独申请,人才根据相关证件即可享受。
1.一事一议。
2.无需单独申请,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或区政府下发的相关批文,提出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3.无需单独申请,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或区政府下发的相关批文,提出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4.津贴或补贴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区人社局下发相关通知。申请材料包括:
①《环翠区高校毕业生集聚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④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⑤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有关证明。
⑥个人不动产登记证明(申领购房补贴时使用)。
⑧个人诚信承诺书。
自主创业毕业生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年度财务报告、经营活动记录等材料。
5.无需单独申请,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或区政府下发的相关批文,提出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6.由区工信局下发相关通知。申请材料包括:
①有效身份证明。
②获得的B类以上人才相关证明或B类以上人才在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总部或地区总部担任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等高级职务证明材料。
③《劳动合同》。
④支付报酬证明、个人完税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
⑤相关行业5年以上的从业经历证明。
⑥用人单位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本项政策。
7.根据培训时间,随时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①有效身份证明。
②培训机构所提供的课程价格表,以及所在高校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培训资质证明。
③企业支付费用证明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发票。
④企业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本项政策。
8.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由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从本辖区、本行业系统中推荐候选人,并提报相关材料,不受理个人申请。
9.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由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从本辖区、本行业系统中推荐候选人,并提报相关材料,不受理个人申请。
10.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评选程序:教师依据选拔条件填写《环翠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和《环翠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汇总表》,经工作单位同意推荐,教研培训中心名师工作指导小组评选,区教育体育局审定,初步拟定环翠名师工作室及主持人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提报给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后,确定最终人员名单,由领导小组正式发文公布。
优秀教育人才引进程序: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需求,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同意后,通过调动、公开招聘等形式,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11.环翠重点专科(学科)评选程序: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发展的需要和条件,每3年开展一次区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每次评选5个左右。区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依据《环翠区区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价标准》进行,分资料初审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区卫生健康局成立“环翠区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专家库”,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入区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名单,进行现场审核阶段,最终确定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名单,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提报给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后,确定最终人员名单,由领导小组正式发文公布。
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程序: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全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同意后,通过调动、公开招聘等形式,引进优秀医疗卫生人才。
12.无需单独申请,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或区政府下发的相关批文,提出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13.由区科技局下发相关通知。申请材料包括:
①产学研合作协议书或技术合作(转移)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留存)。
②企业支付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开发费发票复印件和付款凭证、国外技术(合作)转移支付证明。
③项目验收报告纸质版(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留存)。
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留存)。
⑤内容属实承诺书。
14.无需单独申请,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或区政府下发的相关批文,提出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15.无需单独申请,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或区政府下发的相关批文,提出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16.人才根据相关证件提出需求即可。
17.人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申请,按照相关金融机构要求提报申请材料。
18.人才根据相关证件提出需求即可。
19.人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提报申请材料。
20.人才根据相关证件提出需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