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依据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等。
二、检查内容
按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被检查企业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按照《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对被检查小作坊实施检查。
三、检查对象
持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
四、检查频次
根据新修订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结果为基础,实行“全覆盖+双随机”检查模式。对50%的A级企业检查1次,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对B级企业全覆盖检查1次,对C级企业全覆盖检查2次,对D级企业全覆盖检查3次。对特殊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为C级、D级的食品生产者,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食品生产许可后三个月内对获证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食品小作坊一年检查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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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