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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坚持“四轮驱动”推动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再上新台阶

时间:2022/03/28 17:04:10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近年来,山东监管局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践行“党建引领全面覆盖,监管机制自发自动,直达资金疑点清零,绩效评价上新台阶”的四轮驱动工作思路,不断开创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新篇章,争当财政监管和服务山东发展的排头兵。

一、党建引领凝聚合力,带动转移支付监管全面覆盖

聚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主责主业,全力打造我局监管三处党支部“绩效天平”党建品牌和省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示范点,让党建成为推动工作的“红色引擎”。一是强化组织活力。密切与部内司局、省财政厅、环保厅等省直有关部门以及市县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上下左右、多向促进、共建共享、发挥合力”的党建共建新模式,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转移支付监管战斗堡垒。二是夯实监管基础。以打造“绩效天平”党建品牌为抓手,引导撬动转移支付监管各项工作全面起势,2021年以来完成各类转移支付资金核查、审核、调研等工作40余项,监管成果得到山东省委书记李干杰同志批示。三是坚持提质扩围。积极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财政部党组关于转移支付监管工作最新指示要求,在此基础上高点站位、主动谋划,对中央转移支付进行监管的同时,将山东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一并纳入监管范围。

二、机制建设流程再造,织密全方位资金监管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打破固有监管思维,着力补齐重点领域制度短板,构建全方位动态监控体系。一是研究制定《财政部山东监管局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完善《财政部山东监管局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财政部山东监管局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办法》两个管理办法以及多项监控制度,逐步建立起涵盖转移支付资金检查、审核、绩效评价等多方面业务的“1+2+N”的监管制度体系。二是坚持向前一步,力加三分,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对山东省转移支付资金监管范围、内容、方式等进行创新性探索,确保对资金和项目监管“一竿子插到底”,构建起省、市、县全面贯通的立体监管体制。三是通过主动上门、督促整改、共建转移支付监控系统等手段建立与地方各部门联动机制,织密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资金监控网,实现开展一次监管,总结一次经验,提升一次效果,推动一个地区、领域、部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三、直达资金查改并重,推动转移支付精准惠企利民

坚持查改结合、以查促改的工作原则,用好“约谈警示”、“重典问责”和“全面规范”三个抓手,实现监管一个点,振动一条线,规范一个面。一方面,实行日常监控和现场核实相结合,2021年以来,累计登录直达资金监控系统1800余次,开展电话及当面询问核实100余次,对直达资金进行动态监控。深入9个市、30余个县(市)区开展现场核查,督促地方切实提高直达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实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支出预警模块预警清零。另一方面,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提升,通过下达《关注函》、约谈等方式及时将问题通知有关部门并抄送当地政府,有效推动问题整改。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15个市范围内定期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全部督促整改,实现直达资金监管从“治已病”向“防未病”转变,推动直达资金真正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四、绩效评价提质增效,保障转移支付发挥最大效益

以实现“坚持正确导向的政绩观,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当好绩效管理的裁判员,实现提质增效的最大化”为目标,多措并举、凝聚合力,在监管工作中提炼财政资金绩效“真经”。一是紧盯重点领域。2021年以来,开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7项,用实际行动当好资金使用“裁判员”。二是扛牢牵头责任。牵头8个监管局开展渔业发展及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资金分布情况、重点投入方向等关键领域开展调研摸底、现场勘察,高质量完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操作指南制定等工作,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强化结果运用。通过结果运用反馈等方式,帮助地方补齐资金和项目管理短板,推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位。坚持绩效评价与调查研究并重,聚焦生态环保、现代农业等财政重点支持领域开展调研,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助推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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