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体处,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和<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的通知》(鲁教基发〔2018〕5号)规定,幼儿园分类认定由原来的省级十佳幼儿园、省级示范幼儿园、市级示范幼儿园、市级一类幼儿园、市级二类幼儿园、市级三类幼儿园,变为省级示范幼儿园、省级一类幼儿园、省级二类幼儿园、省级三类幼儿园。为全面贯彻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18〕30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幼儿园的重新分类认定工作,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省级各类幼儿园评估工作规范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评估工作规范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省级各类幼儿园评估规范管理工作对于促进幼儿园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强化科学管理,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积极扩充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需求的重要措施,更是加快构建从“幼有所育”到“幼有优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要以山东省幼儿园重新分类认定为契机,高度重视对省级各类幼儿园评估工作的规范管理,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推动学前教育政策落实。要指导辖区内幼儿园,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以“评估细则”为依据,在不断优化完善各项评估指标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影响幼儿园持续发展的关键性指标,认清在办园理念、园所文化、园务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提高、以评促发展,推进辖区内幼儿园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严格评估申报程序
今年省教育厅在《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新增加了“幼儿园分类认定管理”栏,今后我市的省级示范、一类、二类、三类幼儿园的评估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平台上规定流程进行申报管理。
(一)幼儿园自查。拟申报省级各类幼儿园的幼儿园要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平台上基本情况和自评情况的填写、上传自查报告等工作。
(二)区市评估。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严格按照标准对申报幼儿园进行评估,对达到评估要求的幼儿园,是申报省级二、三类幼儿园的,由区市按规定进行认定和公布;是申报省级一类、省级示范幼儿园的,区市要对幼儿园自评情况进行逐项审核,对拟推荐的幼儿园,区市在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予以审核通过。
(三)市级评估。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区市审核后推荐的幼儿园进行评估,对达到评估要求的幼儿园,是申报省级一类幼儿园的,市教育局在平台上填写专家评分情况、审核结果、审核意见,按规定进行公示、认定和公布;是申报省级示范幼儿园的,市教育局对拟推荐的幼儿园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在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予以审核通过。
三、严格评估标准
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在《山东省世纪教育评估中心教育评估管理系统》中,对《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进一步细化的指标进行评估,并做好专家分工培训,细化评分标准和方法办法,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严格评估认定权限
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由省教育厅负责的评估和认定工作,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教育局负责分别组织区市级评估和市级评估工作,在对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平台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省级一类幼儿园由市教育局负责评估和认定工作,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区市级评估工作,在对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平台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五、建立评估工作动态管理机制
省级示范幼儿园每两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5年;省级一类园的有效期调整为4年,每两年认定一次;省级二类和三类幼儿园认定周期和有效期由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对省级各类幼儿园有违反《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的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按认定权限给予其降低类别,降低类别的,2年后方可重新申报。
威海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