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
根据区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关于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威海市环翠区和区级预算的决议》,现批复你部门2022年预算,并结合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威环政办字〔2020〕30号)等文件精神,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部门收入预算管理。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依法组织收入,预算执行中如有短收,应及时向区财政局申请调减支出预算。要切实加大各项资金统筹力度,按照量力而行和讲求绩效的原则,合理安排符合规定的各项支出,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
二、规范部门支出预算管理。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批复预算,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列支科目、预算级次、项目用途和规模;确需调剂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年度预算执行中,除区委、区政府明确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新出台增支政策。确需出台的,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或者优先通过现有部门预算统筹调剂解决。执行中形成的结余资金、政府采购节约资金,以及不具备实施条件或不急需、使用效益低下的资金,应及时交回财政统筹使用。
三、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管理有关时限要求,认真制定年度预算执行计划,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项目支出,执行中要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科学、合理编报用款计划,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结果将与2023年预算安排挂钩,2022年预算安排的新增项目,下一步作为绩效研究的重点,对于严重滞后的项目考虑压茬安排预算。
四、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要将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作为首要任务,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配置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发展规划。2022年区直部门(单位)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同口径不超过2021年总量。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除区委区政府新交办任务外,各部门支出总额原则上继续维持“零增长”。此外,各部门通过非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支出要同步落实各项厉行节约要求。
五、提升部门绩效管理水平。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各预算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将绩效目标表随部门预算进行公开。绩效目标确定后,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各部门和单位按照既定目标开展工作,加快预算执行,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并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具体参照本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要点执行。
六、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增强预算法定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并对资金的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预算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执行结果负责。要加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力度,动态反映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全过程,加快形成顺向可控、逆向可溯的管理“闭环”。要不断强化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对在各项巡察、审计、检查、绩效评价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部门要在本通知下发后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同时抄送区财政局,并按照预算公开有关要求和区财政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准备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2022年区级预算单位经费支出明细表(直达资金)
预算单位 | 金额(元) | 功能科目 | 政府经济科目 | 部门经济科目 |
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 3080000 |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59999-其他支出 | 39999-其他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