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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操作指南

时间:2022/12/14 17:36:47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纾困和培育,活力和秩序,开展分型分类帮扶,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权益保护,将“放管服”改革成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申报流程:

1.进入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地址为:http://www.shandong.gov.cn/,点击“企业开办全程网办”。


2.输入账号密码或注册账号,登录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


3.登录成功后,点击图中的“营业执照变更(备案)登记”选择“变更登记”,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录入或手动输入需变更的营业执照信息。




4.认真阅读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法律责任提示。勾选“经营者”及“联络员”变更事项,进入下一步,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变更申请。


5.材料指导完成后,进行电子签名再次提交。


6.及时关注办理状态,显示“已办结”时,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即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