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威海市褚岛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0)》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海洋强国战略,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协调和规范海岛开发行为,推进实施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岛综合管理。
(二)2022年4月《远遥浅海科技湾区功能区划》出台,提出空间布局为“六个一”,即一场、一岛、一港、一中心、一区、一园,赋予褚岛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中岛基试验区的职能。
二、决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四)《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五)《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六)《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
(七)《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
(八)《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指导意见》
(九)《县级(市级)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写大纲》
(十)《关于印发《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
(十一)《全国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
(十二)《山东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2020)》
(十三)《威海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十四)《威海市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
(十五)《远遥浅海科技湾区功能区划》
(十六)《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HY/T 250-2018)
三、制定过程
环翠区海洋发展局在《威海市褚岛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0)》编制过程中,多次召开相关部门调研会、专家论证会,在前期调研、咨询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四、制定意义
《威海市褚岛保护和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内容解读
《规划》主要包括总则、基本情况、规划目标、保护和利用空间布局、海岛环境保护措施、对褚岛开发利用活动的要求等六方面内容。
(一)总则。主要包括规划目的、依据、原则、范围、期限等5部分内容,该规划以加强海岛综合管理为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统筹兼顾、协同发展等为原则,以褚岛及周边海域为规划范围,以2022年为基准年,制定5年规划,加强对褚岛的保护和利用。
(二)基本情况。褚岛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街道以北海面约3.7km处,海岸线以上面积182329㎡,岛高68.5m,岛岸线长3024.46m,是国家海洋局2011年4月公布的首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
(三)规划目标。到2027年,褚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高;海岛开发利用规范有序,基础配套设施便利完善,科技公共服务功能显著提升,打造成为全国“科技型公共服务用岛建设”示范样板。
(四)保护和利用空间布局。从岛陆空间功能布局、岸线管控布局、海域管控布局等三方面,将褚岛的岛陆、岸线、海域分别规划为严格保护、限制利用和适度开发3类区域,按不同类别特点进行差异化保护。
(五)海岛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从控制海岛开发面积、开发方式,制定保护海岛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制度和措施,设置海岛生态监测设备设施,减少开发活动对海岛的自然形态、资源生态造成影响等方面做好保护工作。
(六)对褚岛开发利用活动的要求。执行政府监督、开发利用过程海岛和环境过程保护、制定防灾减灾等措施和要求。
六、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环翠区海洋发展局负责人谷杰泉
联系电话:0631-5312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