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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扶持政策、总部经济扶持政策、对外贸易扶持政策、特色商业街区扶持政策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06/24 12:38:22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主持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阮宝勇:

各位企业家、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环翠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近期,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环翠区2021年度的各项扶持政策已正式印发执行。为了让社会各界、各行各业第一时间了解今年的各项政策,今天我们邀请到区商务局局长刘大伟同志发布《环翠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涉及商贸流通、商务服务领域的有关情况,以及《环翠区关于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环翠区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环翠区关于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扶持意见》。

发布人 区商务局局长 刘大伟: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企业家朋友:

大家下午好!

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商务局对《环翠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商贸流通、商务服务部分)、《环翠区关于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环翠区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环翠区关于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扶持意见》进行了修订。

下面,我先就《环翠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商贸流通、商务服务部分)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商贸流通部分,今年没有变化。商务服务业部分,与2020年相比保留2条、修改1条、删除1条,分为3个方面,即服务贸易、外贸新业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主要变化如下:

(一)服务贸易和外贸新业态方面。延续了对新注册服务贸易企业、市级服务贸易产业园及市级和省级外贸新业态企业的奖励政策。

(二)市场开拓方面。为控制补贴金额,强化扶持靶向性,只扶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展会,删除了企业自行参展补贴,政府部门组织展会由各级商务部门组织扩大至各政府部门组织。

(三)研讨会(论坛)方面。本条政策与《关于实施“英才汇翠”计划加快动能转换的意见》中第7条“企业家精英领航计划”中有同类补贴,为避免重复,此项删除。

扶持政策详细内容,请参照PPT内容。

下面我介绍一下《环翠区关于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

《意见》共17条内容,主要是对2大类总部企业,分7个方面进行扶持。

(一)扶持范围

第一类是符合环翠区产业发展方向,自2021年起在我区注册(含新迁入我区)、纳税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年区级地方贡献达到100万元(含)以上且市外分支机构不少于2家的总部企业。

例:某公司2010年1月在其他省市注册,虽然不属于新注册企业,但是根据新修改政策,已在市外设有2个以上分支机构,2021年迁至我区,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则属于扶持范围中“省、市级企业总部”,可享受政策扶持。

第二类是总部企业在区内新设立的核心运营机构,包括投资中心、结算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及其他职能机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原有总部企业或总部企业设立的核心运营机构区内搬迁,从事商业地产和住宅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列入扶持范围。

例:某公司是国内民营企业500强,它的总部在济南市,因业务需要,将研发中心迁至我区,并在我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则属于扶持范围中“在区内新设立的核心运营机构”,可享受政策扶持。

(二)扶持政策分7个方面。

1.总部开办方面,按注册年度首次实缴注册资本分3年给予奖励;2.经营贡献方面,按区级地方贡献前3年给予奖励;3.办公用房补贴方面,对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按10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分3年按比例兑现,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前3年给予房租50%的补助,每年兑现额度不超过当年区级地方贡献;4.供地政策方面,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满足企业用地需求;5.高管人才政策方面,对认定的总部企业(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高管给予奖励;6.引荐人及楼宇业主政策方面,引荐人按环翠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楼宇业主按照区级地方贡献1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7.其他政策方面,符合扶持范围的企业可享受环翠区其他产业政策,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专项协商奖励政策。

《意见》于2018年出台,与2020年相比,修改8项、新增1项。主要变化体现在4个方面:

1.扶持范围。修改为“自2021年起在我区注册”,增加“含新迁入我区”和“市外分支机构不少于2家”的规定。

2.对办公用房补贴政策。增加了“每年兑现额度不超过当年区级地方贡献”的限定。

3.供地政策。修改为加强企业用地保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满足企业用地需求。

4.其他政策。为鼓励企业持续在我区运营,增加企业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撤销其认定资格,责令退回补贴和奖励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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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介绍一下《环翠区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有关情况。

《意见》修改后共有7条,与2020年相比,所有条款都进行了修改,其中,删除2条、合并2条,共减少3项。

(一)支持企业积极扩大进出口规模方面。由支持骨干企业扩大增量和新增外贸主体2条合并为1条,修改为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奖励条件和标准修改为两档:一是对增量(以企业近三年进出口总量的平均值为基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不超过2.5‰的标准计算增量奖励金额;二是对增量10亿元以上的企业,其超出部分按照不超过3‰的标准计算增量奖励金额。

(二)支持企业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规模方面。对年度1210、9610进出口超过2000万元(含),按照不超过3.5‰的标准计算奖励金额,新增对年度9710、9810进出口超过5000万元(含)的,按照不超过3‰的标准计算奖励金额。

(三)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方面。增加了对跨境电商进出口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限定条件;删除了“对年内新注册且入驻我区商业综合体,展示交易日韩等进口商品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或进驻日韩等企业、代理商、进出口企业15家以上”的政策。

(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方面。增加了对跨境电商进出口额不低于1.5亿元的条件,将入驻跨境电商企业要求由25家调整为30家。

(五)支持企业入驻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方面。增加了对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的条件。

(六)修改了对“一事一议”的表述。由开展模式创新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新企业,修改为开展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对外贸发展具有较大贡献的新企业。

(七)支持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方面。补贴比例由15%提升至20%。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环翠区关于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扶持意见》有关情况。

《意见》修订后的政策总体框架保持不变。与2020年相比,减少1项,修改11项,删除2项,增加1项。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一)适用范围。列入环翠区新建或改造提升计划并经验收合格的特色商业街区适用本意见。

(二)扶持对象。包括特色街区改造投资主体、运营管理公司或自持房屋产权的产权单位及符合特色街区定位及业态招引方向的各类经营主体三个层面。其中:改造投资主体、运营管理公司、产权单位均要求须为在环翠区注册并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自持房屋产权的产权单位为本年新增扶持对象。另外,对经营主体的鼓励入驻业态进行了明确。

(三)扶持方向和标准。包括街区改造补助、街区运营奖励和经营主体扶持3个方面。

1.街区改造补助方面。按实际改造投资总额的25%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改造补助,每条街区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典型案例:孙家疃海滨特色街(北山街)街区改造累计投入1373.78万元,改造投资主体为威海市北海大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此条款,2020年给予威海市北海大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343.4万元的一次性街区改造补助。

2.街区运营奖励方面。(1)业态招引方面,与2020年相比做了较大修改,将新建和改造提升特色商业街区两种情况分别不同标准进行奖励。因为新建和改造提升特色商业街区无论是建设或改造主体、商铺产权以及街区的运营管理都各有不同,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奖励将更加科学合理。(2)宣传推广方面,对举办活动类型、规模和费用下限做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奖励标准不变。

典型案例:2020年7月11日举办2020“北山之夜”威海市夜间经济启动仪式,活动由孙家疃街道牵头,威海市北海大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办,费用总额40.7万元,依据此条款,2020年给予威海市北海大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2.2万元的一次性街区宣传推广奖励。

3.经营主体扶持方面。(1)鼓励规模发展方面,对文创类店铺的表述进行了修改,补助标准不变。(2)鼓励提档升级方面,增加了对装修投资额的范围界定,修改了文创类店铺的表述,补助标准不变。(3)鼓励品牌入驻方面,扩大了品牌范围,将知名餐饮连锁品牌修改为国内外知名品牌(重点支持知名时尚零售和餐饮品牌),增加了对威海市首店的扶持,奖励标准不变。(4)删除了原条款中的鼓励品牌创建和鼓励限上纳统2项。(5)“一事一议”扶持条款中增加了对特色小店的扶持。

我的介绍到此结束。下一步,区商务局将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策辅导、业务培训,及时推送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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