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总部企业的类型有哪些?
[环翠区商务局局长 刘大伟]:总部企业的类型主要包括:
1.商务部或省商务厅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2.国家和中央部门管理的大企业(集团)及其区域总部;
3.上市公司;
4.上一年度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公布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中国总部或者区域总部;
5.上一年度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国内民营企业500强,中国连锁企业100强;
6.省、市级企业总部。
[主持人]:修订后的《环翠区关于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扶持范围是什么?
[环翠区商务局局长 刘大伟]:扶持范围是符合环翠区产业发展方向,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符合环翠区产业发展方向,自2021年起在我区注册(含新迁入我区)、纳税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年区级地方贡献达到100万元(含)以上且市外分支机构不少于2家的总部企业。例:某公司2010年1月在其他省市注册,虽然不属于新注册企业,但是根据新修改政策,已在市外设有2个以上分支机构,2021年迁至我区,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则属于扶持范围中“省、市级企业总部”,可享受政策扶持。第二类是总部企业在区内新设立的核心运营机构,包括投资中心、结算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及其他职能机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原有总部企业或总部企业设立的核心运营机构区内搬迁,从事商业地产和住宅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列入扶持范围。例:某公司是国内民营企业500强,它的总部在济南市,因业务需要,将研发中心迁至我区,并在我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则属于扶持范围中“在区内新设立的核心运营机构”,可享受政策扶持。
[主持人]:修订后的《环翠区关于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涵盖哪几个方面?
[环翠区商务局局长 刘大伟]:扶持政策分七个方面:1.总部开办方面,按注册年度首次实缴注册资本分3年给予奖励;2.经营贡献方面,按区级地方贡献前3年给予奖励;3.办公用房补贴方面,对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按10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分3年按比例兑现,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前3年给予房租50%的补助,每年兑现额度不超过当年区级地方贡献;4.供地政策方面,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满足企业用地需求;5.高管人才政策方面,对认定的总部企业(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高管给予奖励;6.引荐人及楼宇业主政策方面,引荐人按环翠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楼宇业主按照区级地方贡献1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7.其他政策方面,符合扶持范围的企业可享受环翠区其他产业政策,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专项协商奖励政策。
[主持人]:相比2020年,修订后的《意见》有哪些变化?
[环翠区商务局局长 刘大伟]:《意见》于2018年出台,与2020年相比,修改8项、新增1项。主要变化体现在4个方面:
1.扶持范围。修改为“自2021年起在我区注册”,增加“含新迁入我区”和“市外分支机构不少于2家”的规定。
2.对办公用房补贴政策。增加了“每年兑现额度不超过当年区级地方贡献”的限定。
3.供地政策。修改为加强企业用地保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满足企业用地需求。
4.其他政策。为鼓励企业持续在我区运营,增加企业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撤销其认定资格,责令退回补贴和奖励所得。
[主持人]:不列入总部企业扶持范围有哪些?
[环翠区商务局局长 刘大伟]:不列入总部企业扶持范围主要包括:
1.原有总部企业或总部企业设立的核心运营机构区内搬迁;2.从事商业地产和住宅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工程建筑施工企业。
[主持人]:申请总部经济扶持的企业需要报送哪些材料?
[环翠区商务局局长 刘大伟]: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实缴注册资本的入资证明或验资报告复印件,企业及高管人员税收收入缴纳情况,高管人员的任命书或任职聘书复印件,购房或租房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楼宇业主的房产证明复印件,真实性声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诚实守信,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于12月1日前报送区商务局。
[主持人]:总部经济项目认定流程有哪些?
[环翠区商务局局长 刘大伟]:认定流程主要包括:区商务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审定材料进行认定,提出初步扶持意见。由区审计局、财政局负责对初步扶持意见进行审核,特殊事项“一事一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研究审批。
[主持人]:对已经享受总部经济扶持政策的企业,今后的运营要求有哪些?
[环翠区商务局局长 刘大伟]: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在环翠区持续运营年限要高于10年,并承诺10年内不改变在环翠区的纳税义务,否则将撤销其认定资格,责令退回补贴和奖励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