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有关要求,威海市环翠区科学技术局对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一、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
1.《关于修改<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的决定》(威环科发〔2020〕1号)
2.《关于印发<环翠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科发〔2019〕3号)
二、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
1.《关于修改<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的决定》(威环科发〔2019〕1号),已失效。
2.《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科发〔2019〕4号),已废止。
3.《关于印发<环翠区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科发〔2017〕3号),已失效。
威海市环翠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