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环翠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2020〕4号)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欢迎各界人士于2021年12月9日前,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向环翠区教体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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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2日
环翠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巩固环翠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2020〕4号)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整体提升我区义务教育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通过努力,争取首批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二、主要任务
(一)整体改善办学条件。
1.统筹城乡学校建设。综合考虑城镇化趋势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抓好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十四五”期间,继续完成福泰中学一期、明湖路学校二期建设,并于2021年9月投入使用,新增校舍建筑面积58821.26平方米,新增初中学位6200个;计划新建武夷路学校(小学部)、河北学校(中学部),预计于2022年8月完成,新增初中学位3200个,小学学位1575个,有效缓解近两年学位增长的需求,稳控大班额成效,逐步解决大校额问题。各中小学校,同步做好教育教学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发挥张村镇作为全省首批教育强镇筑基行动改革试点的优势,加强乡村学校建设,逐镇(街道)梳理查摆办学条件短板,加强食堂、厕所和寄宿条件建设,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建设,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认真对标《评估办法》,解决仪器设备和校舍老化问题。
2.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区域内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分批完成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全体教师要求达到25学时线上研修学习和25学时线下校本实践,全面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开展智慧校园平台常态应用研究,通过常态应用、展示交流、调度评估等手段促进平台应用,提升学校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智课与大数据教学分析系统的试点研究,为精准教学与实证教研提供数据支撑。加强移动办公软件与学科应用APP的实践研究,为师生构建泛在的教研与学习空间。
(二)着力提高师资水平。
3.足额均衡配置师资。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核编程序,核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数,创新挖潜教师编制资源,按照规定要求补齐配足各学科专任教师。根据新学年农村学校建设、生源变化、师资结构等情况,结合学校实际需求和教师个人意愿,大力推进交流轮岗工作,通过对口支援、支教和设岗竞聘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教师参加交流轮岗工作,县域内每年校际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有效优化区域教师队伍结构,积极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确保优秀师资人岗相适、有效调配。通过新教师招聘、交流轮岗等,合理优化师资学历分布,使城乡学校本科及以上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相对均衡。
4.切实提高教师素质。持续开展“十项准则”学习、有偿补课整治、师德建设月等主题活动,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严把入口关,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原则上不使用无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担任专任教师。继续深耕干部、教师培训两条主线,尤其是对干部的培训。深入调研培训需求,依托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严把课程质量关,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随时切换的研训模式进行深度学习,同时组织专题论坛,在研讨中碰撞并收获创新发展思路,致力于提高他们的顶层设计能力,全面营造教育家办学的良好导向和浓厚氛围。加快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科研等机构整合,推进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
5.保障落实教师待遇。结合上级相关政策及我区实际,研究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意见和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推动建立课时工作量、工作实绩、岗位等级等相衔接的教师薪酬分配制度,搞活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保障省定向乡村教师倾斜职称政策执行到位,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各项待遇措施有效落实。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6.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着眼育人,统筹推进“学为主体”理念下教学样态改革,促进课堂教学从教为中心到学为中心的转变,以“学教评一致性”研究为抓手,实现高阶思维在学科教学中的生成。制定区域项目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确立市级实验校和区级实验校。将区级教学成果项目培育和国家级教学成果的推广工作深度融合,立足常规教研,通过同研成果、达标课展示、评比展示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呈现项目培育与推广应用成效。按项目评选区级推广应用示范校,事例典型,促进教学成果的有效转化。制定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大力深化中小学教研改革,增强教研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积极参加初高中学科衔接教研活动,主动对接高中特色课程基地建设和特长生招生计划,强化以“优势学科为引领,全学科协同推进”的方式,明确学生培养方向,提升育人质量。
7.健全教育评价制度。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建立科学的义务教育学校评价办法。推进实施教育质量监测制度,重视监测结果使用。做好城区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以评促建,激发办学活力,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8.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将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印发并签订《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规定的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规范办学“十项规定”,明确执行标准,细化管理要求,重点向“作业、睡眠、手机”等教育热点问题发力,划定学校管理的“底线”“红线”。落实市局提升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探索推进作业改革,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杜绝将学生作业当成家长作业或强制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坚持学校每月电话随访、自查整改工作,定期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健全随机抽查通报机制,重点跟进投诉热点学校,倡树在规范中提升质量的意识。同时将《基本规范》相关要求有机融入到对学校、教师、学生评价体系改革中,切实发挥评价的科学导向、反馈与改进作用。贯彻执行好《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健全区域内规范办学监管制度体系,围绕校内减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禁止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家校共育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规范治理。
(四)促进特色优质发展。
9.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指导各学校制定章程,加强学校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培育一批新优质学校,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建立完善学校结对帮扶机制。
10.加强文明校园建设。在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通过组织开展“扣好第一粒扣子”“向国旗敬礼”“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等系列红色教育主题活动,引领学校将红色文化的传承落实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与细节中,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相传。加强校园关怀关爱制度建设,全力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人文环境。发挥明湖路学校作为山东省第二批乡村温馨校园的优势,鼓励结合乡土资源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实践体验课程,引导乡村学校内涵发展。继续推进协作区一体化管理考评机制,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城区学校和乡村学校协同教研、资源共享、综合考评等。
(五)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11.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关爱活动。加大贫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关怀关爱力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会同残联等有关部门对残疾儿童少年是否具有接受教育能力进行评估鉴定,对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予以备案。严格招生政策,优化招生流程,升级改造环翠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建设(2.0版),对接“爱山东APP”数据资源,开通网上转学办理通道,全面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外来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转学”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办事指南,实现电子证照线上共享、线下亮证和社会化便利应用,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防控机制,持续开展“在籍不在学”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关注初三四年级学生,完成毕业年级学籍平台与中考报名平台人数比对,其结果列入控辍保学专项考核,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配合市级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
12.推动家校协作育人。强化家长作为家庭教育主体的责任, 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家庭教育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环翠区家校社协同育人创新项目评估标准》,协助完成市级家校社协同育人调研活动,探索推动网上家长学校建设,进一步提升指导专业化水平,使家长教育理念进一步转变。发挥省市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支队作用,组织专家、志愿者开展家庭教育宣讲活动。规范化、课程化推进家庭教育,用好《环翠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试行)》,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开展“我的家教好故事”征集暨智慧家长评选活动、家庭教育指导课优质课评选活动。参加市级家庭教育暨心理健康广场咨询活动,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制度,完成国家心理健康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13.提高群众教育满意度。区教育体育局专项工作小组不定期对各学校的规范办学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考察,及时发现问题,立整立改。督促各学校加大开门办学力度,以家长会、家长开放课堂、致家长一封信、家委会等为载体,拓宽家校沟通渠道,加强班主任、教师与家长沟通技巧培训,构建“家—校—社”互动良好、健康和谐的育人生态。同时引导家长积极关注学校及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教育动态。对区教育体育局及各学校采取的各种新举措要及时宣传,以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环翠教体故事”,传播正能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认知度。以干部作风大改进工作为载体,开展定期走访、学校中层干部“每日值守”活动,及时了解群众需求以及对于教体领域的意见,切实用真情和行动化解群众心结,为民办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大区内民生工作教育专项抽访频度,每季度随机开展一次抽访工作,落实“一访一馈”制度,及时组织排名靠后的学校到优秀学校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方法,切实提升义务教育满意度。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创建规划(2021年6月底前)
制定本区域内创建工作规划,明确创建目标、年度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全面开展自查(2021年7月-8月)
对照《评估办法》规定指标要求,开展区域工作自查,逐校逐项排查问题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
(三)迎接市、省级评估验收(2021年9月-11月)
积极申报省级评估认定候选对象,迎接省级督导组、专家对我区进行现场督导,并按照督导组意见即时整改。
(四)申报国家级评估推荐。(根据上级时间确定)
积极申报国家级评估认定候选对象,迎接国家级督导组、专家对我区进行现场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府责任。
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工作保障力度。要强化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将推进优质均衡责任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积极争取支持,形成创建工作合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重点工作创新机制,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列为改革发展重点项目,加快创建步伐,争取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专家指导等方面获得政策倾斜。积极参与、争取承办省厅每年组织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研讨观摩活动,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
(三)接受督促指导。
积极应对省级对创建县的全程监测、动态监控、过程评估等督导,不断完善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力争尽早达标并申请国家认定。
附件:环翠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进度表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环翠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进度表
年份 | 规划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名单 | 规划“通过” 县数 | |
2021-2025年 | 2021年 | 环翠区 | 1 |
2022年 | |||
2023年 | |||
2024年 | |||
2025年 |
为巩固环翠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2020〕4号)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制定创建规划(2021年6月底前)
制定本区域内创建工作规划,明确创建目标、年度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全面开展自查(2021年7月-8月)
对照《评估办法》规定指标要求,开展区域工作自查,逐校逐项排查问题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
(三)迎接市、省级评估验收(2021年9月-11月)
积极申报省级评估认定候选对象,迎接省级督导组、专家对我区进行现场督导,并按照督导组意见即时整改。
(四)申报国家级评估推荐。(根据上级时间确定)
积极申报国家级评估认定候选对象,迎接国家级督导组、专家对我区进行现场督导。
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9日,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互动”栏目中,对《环翠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及征求意见,未收到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