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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威海市环翠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30 17:35:19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补齐基层政务服务在线上线下不够融合、场所建设水平不够高、信息化应用还不足等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打通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1〕119 号)、《威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服办〔2021〕9 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呼声和需求,整合基层政务服务资源,丰富基层政务服务供给,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从“能办”到“快办”“易办”“好办”转变,持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2021年年底前,实体站点分类实现标准化,场所布局更加完善;基层办理事项进一步增加,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事项办理更加标准规范,办事体验度不断提升,社会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线上办理,实现基层政务服务“快办”。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市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升级,完善“爱山东”APP功能,以信息技术赋能政务服务质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1.深化网上运行。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网上运行,实现群众外网申报、审批线上流转、结果在线可查。11月底前,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威海市环翠区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基础目录(详见附件1),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组织逐项梳理完善事项要素,实现市域统一、标准规范。12月底前,各镇街负责对本区域内网上站点实行动态调整,确保镇街、村社区网上站点全覆盖。

2.推进掌上办理。夯实基层“掌上办”服务基础,实现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与“爱山东”APP有效衔接。区大数据中心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11月底前,依托“爱山东”APP,围绕教育、医疗、社保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将基层便民服务事项纳入“爱山东”APP市及县(市、区)分厅办理;12月底前,推动“爱山东”APP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证等高频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向基层延伸,实现更多基层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一次办、快捷办”。            

3.提升线上办事便利度。持续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实现更多事项“即交即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管办)、区大数据中心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按照职责分工,优化网上办、掌上办申报功能,通过历史数据自动填充、电子证照自动关联、减少页面跳转等技术手段,推动系统简便易用、操作灵活便捷。区、镇两级政务大厅要加强网上事项办理引导,发布宣传海报、制作操作视频、开展体验式服务等,引导企业群众在线办理各类业务。

(二)畅通服务路径,实现基层政务服务“易办”。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布局,推动一链办理、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等服务向基层延伸,让企业群众实现“家门口”办理。

4.完善基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委托收件、委托受理、帮办代办等方式,努力实现个人政务服务事项在基层“能办尽办”;根据工作实际,对照2021威海市环翠区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基础目录和村社区服务事项目录(详见附件2),动态调整本区域镇级、村社区服务事项清单;11月底前,将办理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工作制度等,通过工作折页、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场所内公示。

5.推进基层场所标准化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即将制定出台镇(街道)便民服务场所建设指导标准,分为标杆型、标准型、基础型三档,区镇两级政务大厅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服务场地、设施等资源,统筹组织开展达标建设,推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基础型建设标准,所有城区内镇(街道)和有条件的城区外镇便民服务中心达到标准型建设标准,确保辖区内20%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达到标杆型建设标准。同时,还要统筹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建设,鼓励结合地域特点开展创新实践。

6.合理布局社会合作站点。按照互利共赢原则,依托银行金融网点、邮政网点、医疗站点、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功能园区等,灵活设立“政务+金融(邮、商医)”合作服务网点;在银行、商场、超市、医院等人流量大、业务办理需求多的公共场所,布设自助终端机、安装便民充值设备,满足企业群众差异化办事需求。

7.深化基层集成服务。11月底前,按照省、市两级已梳理推出的“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将基层群众有办理需求的主题式服务,延伸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公布基层实施的“一件事”目录,并按照上级标准公布服务指南。12月底前,有条件的要在现有“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基础上,将基层群众有办理需求的向基层延伸。

(三)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基层政务服务“好办”。聚焦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和需求,切实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综合服务素质和能力,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便利度。

8.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观摩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兼)职帮办代办人员素质能力。11月底前,各镇街要制定镇街、村社区的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并于12月19日下班前,将培训方案及培训落实情况报区政管办。

9.强化帮办代办服务。按照“就近、就熟”原则,依托村(社区)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服务者等,充实基层帮办代办服务力量,为基层企业群众提供进村入户、政策咨询、帮办代办、进度跟踪、信息反馈等服务。各镇街负责组织本地在各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公开栏、宣传栏等公示帮办代办制度、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服务范围等内容。

10.加强特殊群体服务。区、镇两级政务大厅负责,开展实体大厅无障碍改造和适老化提升,配备老花镜、轮椅、急救药箱等便民服务设施,开通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绿色通道,于11月底前统筹完成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城市社区以及有条件的村便民服务点的提升改造。加强网上站点优化提升,开发内容朗读、字体放大、语音辅助等功能。强化服务支撑,通过物流寄送、政务服务大篷车等形式,开展免费上门服务、居家服务。

11. 编制政务服务地图。梳理汇总我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办事渠道和服务事项,按照省市两级工作安排,配置并完成“政务服务地图”基础信息采集,为企业群众提供大厅位置、各类服务网点布局、自助服务终端布设、工作时间、咨询电话、可办业务、预约申请等服务功能,并提供位置导航,实现基层政务服务看得见、查得到、能操作。

三、保障落实

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工作部署,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取得成效。区政管办将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的日常调度指导,将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上报省市两级并适时组织复制推广,并将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纳入2021年度考核。各镇街要强化工作落实,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上报典型案例,深度提炼经验做法,切实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联 系 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陆法准;

联系电话:5327627。


附件:1.威海市环翠区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基础目录

          2.环翠区村居(社区)进驻事项目录


                                                                                                                                                   威海市环翠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环翠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区负责部门

1

公共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

区民政局

2

公共服务

特困人员供养审核

区民政局

3

公共服务

再生育申请审查转报

区卫生健康局

4

公共服务

就业失业登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公共服务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公共服务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登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公共服务

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变更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公共服务

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

公共服务

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料审核、转报及信息录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公共服务

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资格认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公共服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公共服务

临时救助(含教育救助)

区民政局

13

公共服务

医疗救助

区医疗保障局

14

公共服务

自然灾害受灾生活救助

区应急管理局

15

公共服务

自然灾害受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区应急管理局

16

公共服务

低保及低保边缘居民大病救助

区民政局

17

公共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区民政局

18

公共服务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区民政局

19

公共服务

80周岁以上长寿老年人高龄津贴

区卫生健康局

20

公共服务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区民政局

21

公共服务

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2

公共服务

参战退役人员、烈士子女身份认定审核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3

公共服务

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审核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4

公共服务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5

公共服务

在乡复员军人身份认定审核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6

公共服务

《山东省老年优待证》办理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7

公共服务

生育登记服务

区卫生健康局

28

公共服务

计划生育关系迁入、迁出

区卫生健康局

29

公共服务

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区卫生健康局

30

公共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术”证明申请、审核)

区卫生健康局

31

公共服务

“春蕾计划”失学女童救助

区民政局

32

公共服务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

区残疾人联合会

33

公共服务

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

区残疾人联合会

34

公共服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区残疾人联合会

35

公共服务

残疾人个体经营扶持

区残疾人联合会

36

公共服务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补贴

区残疾人联合会

37

公共服务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区残疾人联合会

38

公共服务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区医疗保障局

39

公共服务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参保居民)

区医疗保障局

40

公共服务

转外就医备案(参保居民)

区医疗保障局

41

公共服务

急诊转住院联网备案(参保居民)

区医疗保障局

42

公共服务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参保居民)

区医疗保障局

43

公共服务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参保居民)

区医疗保障局

44

公共服务

转外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参保居民)

区医疗保障局

45

公共服务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参保居民)

区医疗保障局

46

公共服务

打印参保缴费证明(参保居民)

区医疗保障局

47

公共服务

打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明细单(参保居民)

区医疗保障局

48

公共服务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参保职工)

区医疗保障局

49

公共服务

转外就医备案(参保职工)

区医疗保障局

50

公共服务

急诊转住院联网备案(参保职工)

区医疗保障局

51

公共服务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参保职工)

区医疗保障局

52

公共服务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参保职工)

区医疗保障局

53

公共服务

转外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参保职工)

区医疗保障局

54

公共服务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参保职工)

区医疗保障局

55

公共服务

打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明细单(参保职工)

区医疗保障局

56

公共服务

医保个人账户查询(收支明细和余额)

区医疗保障局

57

公共服务

打印参保缴费证明(参保职工)

区医疗保障局

58

公共服务

医保政策宣传

区医疗保障局

59

公共服务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0

公共服务

“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资料初审及报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1

公共服务

受理劳动用工单位违法违规投诉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

公共服务

劳动争议调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

公共服务

城市低保家庭、孤儿、边缘困难家庭教育救助

区民政局

64

公共服务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住市级儿童福利院

区民政局

65

公共服务

城镇“三无”老年人、残疾人入住福利机构

区民政局

66

公共服务

城乡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补助

区民政局

67

公共服务

伤残等级评定、补办

区民政局

68

公共服务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区卫生健康局

69

公共服务

病残儿医学鉴定

区卫生健康局

70

公共服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区卫生健康局

71

公共服务

威海市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

区卫生健康局

72

公共服务

威海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

区卫生健康局

73

公共服务

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

区卫生健康局

74

公共服务

夫妻投靠落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75

公共服务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76

公共服务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77

公共服务

干部工人调动和招录人员户口迁入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78

公共服务

引进人才户口迁入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79

公共服务

变更名字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80

公共服务

性别变更更正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81

公共服务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更正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82

公共服务

其他人员更正出生日期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83

公共服务

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84

公共服务

非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85

公共服务

国(境)外出生随父母登记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86

公共服务

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登记(父母双方属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或华侨)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87

公共服务

父母死亡随其他亲属出生登记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88

公共服务

随双军人或女士官出生登记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89

公共服务

公民收养登记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90

公共服务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91

公共服务

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落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92

公共服务

军队转业干部落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93

公共服务

现役干部转改文职落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94

公共服务

军退离退休干部(士官)落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95

公共服务

退兵或开除军籍落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96

公共服务

回国(境)定居落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97

公共服务

加入中国国籍落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98

公共服务

宣告死亡(失踪)重新出现落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99

公共服务

滞站3个月以上流浪乞讨人员落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00

公共服务

投靠其他亲属(限因父母死亡投靠其他监护人)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01

公共服务

收(寄)养迁移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02

公共服务

居住落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03

公共服务

租房落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04

公共服务

军官(士官)家属随军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05

公共服务

大中专学校招生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06

公共服务

大中专学生转学、退学或开除学籍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07

公共服务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回原籍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08

公共服务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09

公共服务

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限重、错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10

公共服务

注销户口证明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11

公共服务

亲属关系证明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12

公共服务

临时身份证明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13

公共服务

死亡注销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14

公共服务

参军入伍注销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15

公共服务

出国(境)定居注销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16

公共服务

户口迁出(持准迁证)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17

公共服务

大中专学生招生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18

公共服务

大中专学生毕业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19

公共服务

大中专学生退学、开除学籍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20

公共服务

变更姓氏(含同时变更名字)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21

公共服务

干部更正出生日期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22

公共服务

变更更正服务处所、学历、婚姻状况等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23

公共服务

首次申领身份证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24

公共服务

换领身份证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25

公共服务

补领身份证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26

公共服务

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27

公共服务

临时居民身份证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28

公共服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29

公共服务

流动人口居住证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30

行政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131

行政许可

企业设立登记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32

行政许可

企业变更登记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33

行政许可

企业注销登记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34

行政许可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35

行政许可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36

行政许可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附件2                                                                    城市社区服务大厅服务事项基础目录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1

公共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2

公共服务

特困人员供养申请

3

公共服务

急难型、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和支出型低保等对象的临时救助申请

4

公共服务

低收入、支出型困难、住房保障低收入等对象的其他社会救助申请

5

公共服务

廉租房、廉租房补贴申请

6

公共服务

“银龄安康”保险的申请

7

公共服务

慈善救助申请基础资料审核

8

公共服务

低保的医疗保险申请

9

公共服务

生育证申请

10

公共服务

再生育证申请

11

公共服务

城填无业失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费)申请

12

公共服务

特扶、特困计生家庭的申请

13

公共服务

“计生保险”的申请

14

公共服务

“两癌筛查”申报

15

公共服务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申请

16

公共服务

特殊家庭一次性救助申请

17

公共服务

育龄妇女关系转接

18

公共服务

80 岁以上高龄补贴申请

19

公共服务

居民退休认证

20

公共服务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1

公共服务

兵役登记

22

公共服务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23

公共服务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置改造申请

24

公共服务

重度残疾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贴申请

25

公共服务

困难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申请

26

公共服务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

27

公共服务

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

28

公共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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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