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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农业农村局建立农业农村领域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

时间:2021/10/08 17:06:54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的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建立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

一、开展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

按照制度规则“应减尽减,能统则统”的原则,以市农业农村局的统一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文件实行总量控制、增减挂钩;我局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此类文件,对牵涉招标投标的文件进行梳理、清理,确保没有此类文件存在,也不再新制定此类文件。

二、建立农业农村领域招标投标监管

按照国家、省《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重点任务落实方案》内容,结合环翠区农业领域实际情况,建立农业招标项目监管制度,重点关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环节、载体。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抽查结果通过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方案》“应进必进”原则,对农业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非营利性种植业工程、农业育种和种业工程、非营利性其他农业工程;农村集体产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地使用权流转等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坚决杜绝“应招未招、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先开工后招标”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

设立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并对社会公开,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