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索引号:11371000004360791c/2020-28055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公安分局
  • 内容分类: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成文日期:2020-09-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时间:2020/09/17 17:14:19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内容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出主体

检查依据

 

1

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监管

各类宾馆、旅店,夜总会、歌舞厅、卡拉ok厅、音乐吧、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防建设、经营活动及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抽查比例10%,每月抽查1次。

县级相关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129日国务院第458号公布,自200631日起施行)第三条:“…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2

枪支安全管理的行政检查

枪支配备单位

对公务用枪配备单位,主要检查:1、按照《公务用枪配备办法》配备公务用枪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配备问题;2、建立配枪民警、公务用枪管理档案、台帐情况,维护、使用《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情况;3、配枪民警日常教育和训练、考核情况,实弹射击训练用弹量是否符合要求,更换、增加配枪种类时的培训考核情况;4、配置枪支弹药库(室、柜)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落实值守、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5、执行枪支领取、交还制度情况,民警个人保管枪支的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逾期不交还枪支的情况;6、枪支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弹药行为;7、依法依规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对民用枪支配置单位,主要检查:1、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领导负责枪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职能部门或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对枪弹库治安防范设施开展经常性自查,定期对枪支进行保养、对涉枪人员进行经常性思想教育,掌握其思想变化情况;2、枪弹库24小时专人值守和值守人员交接班情况;3、严格执行枪支弹药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情况。手续是否齐全,登记是否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3年;4、枪弹库物防、技防设施完善牢固、运行良好。枪支弹药存放场所是否符合《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GA   1016—2012);5、枪弹保险柜符合规范要求情况。枪弹保险柜要符合《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A   1051—2013)标准;6、枪支弹药管理是否台帐健全,登记内容翔实、填写规范完整,帐物相符,规章制度上墙。保养擦拭制度落实,枪支、弹药保养良好,放置有序。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抽查比例50%,每季度抽查1次。

 

 

 

 

 














县级相关部门

 

《枪支管理法》(199675日通过,2009827日修订)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的枪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枪支管理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枪支管理工作。

3

对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重点抽查内容:1、爆破作业现场中的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人防、技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爆破作业单位是否使用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4、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5、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帐结存信息是否一致;6、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记标识是否清晰、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7、爆破作业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运输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8、爆破作业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爆破作业活动;9、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条件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应当变更、撤销等情形;10、爆破作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抽查比例10%,每季度抽查1次。

 

 

 

 

 

 

 

 

 

 

县级相关部门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5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自200691日起实施)第四条第二款;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   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 向。

 

    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8.1.5.1县级及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爆破作业单位的   监督检查、发现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按照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或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的,应书面告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签发公安机关。”8.1.5.2签发公安机关接到书面告知后,应组织复核,对经复核属实的,应撤销其《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4

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烟花爆竹流向清晰、烟花爆竹储存库治安防范措施符合内部安全保卫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大型焰火燃放作业活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抽查比例20%,每季度抽查1次。

 







县级相关部门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1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实施)第四条: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2.《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GA899-2010)6.5.1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应加强对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未经许可实施燃放作业、或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书面告知《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签发公安机关。”6.5.2签发公安机关接到书面告知后,应组织复核,对经复核属实的,应撤销其《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

 

 

 

 


     5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

1、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4、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5、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6、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7、提供住宿服务项目的场所住宿验证登记情况;8、其他与治安管理有关且应当进行公开检查的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抽查比例10%,每月抽查1次。

 

 

 

 

 

县级相关部门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923日国务院国函〔1987161号批准,201118日修订)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6

典当业治安管理

典当行

重点抽查内容:1、爆破作业现场中的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人防、技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爆破作业单位是否使用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4、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5、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帐结存信息是否一致;6、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记标识是否清晰、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7、爆破作业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运输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8、爆破作业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爆破作业活动;9、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条件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应当变更、撤销等情形;10、爆破作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抽查比例10%,每季度抽查1

 

 

 

 

 

 

 

 

 

 

县级相关部门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5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自200691日起实施)第四条第二款;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   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 向。

 

    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8.1.5.1县级及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爆破作业单位的   监督检查、发现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按照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或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的,应书面告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签发公安机关。”8.1.5.2签发公安机关接到书面告知后,应组织复核,对经复核属实的,应撤销其《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7

重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1.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

 

2.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情况;

3.单位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情况;

4.单位落实出入登记、守卫看护、巡逻检查、重要部位重点保护、治安隐患排查处理等内部治安保卫措施情况;

5.单位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情况;

6.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7.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遵守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

8.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情况;

    9.其他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上巡查

抽查比例10%,每月抽查1次。

 

 

 

 

 

 

 

 

 

县级相关部门

 

1、《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004927日国

 

      务院令第421号)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二)检查、指导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单位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三)接到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警,及时出警、依法处置。”2、《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8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行政检查

剧毒、易制爆化学品从业单位。

1、专用仓库按照管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技术防范实施情况;2、单位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情况;3、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或者保存销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时间情况;4、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情况;5、是否存在非法转让、向个人销售、未备案等违法违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上巡查

抽查比例10%,每月抽查1次。

 

 

 

 

 

 

 

县级相关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12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9

信息网络安全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技术措施是否落实。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抽查比例不低于3%,每半年抽查1次。

 

 

 

县级相关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20021115日起施行)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1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治安状况监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实名制落实情况)、硬件设施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抽查比例不低于3%,每半年抽查1次。

 

县级相关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城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11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存储、使用情况检查

购买、使用、存储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备案;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条件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抽查比例7%,每季度抽查10

 

 

 

 

 

 

县级相关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8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   2018918日修订)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也欢迎您将此文分享

如果您想让更多人的读到此文,也可以点击上方的分享。如果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