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有关要求,威海市环翠区科学技术局对近三年以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一、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
1.关于修改《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的决定(威环科发〔2020〕1号)
2. 关于修改《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的决定(威环科发〔2019〕1号)
3.关于印发《环翠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科发〔2019〕3号)
4.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科发〔2019〕4号)
5. 关于印发《环翠区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科发〔2017〕3号)
二、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
1.《关于修改<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的决定》(威环科发〔2018〕1号),已失效。
2.《关于修改<环翠区关于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意见>的决定》(威环科发〔2018〕2号),已失效。
3.《关于印发<环翠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科字〔2018〕3号),已废止。
4.《关于修改<环翠区关于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意见>的决定》(威环科发〔2019〕2号),已废止。
威海市环翠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