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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08:47:47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威办发〔2016〕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青岛北路50-3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307066;传真:0631-530705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通过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环翠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其中资讯类信息63条、部门文件和政策解读类9条、通知公告和部门工作类59条、重点领域公开132条、规划计划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消费警示和科普信息142条,在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新增张贴食品安全公示牌3000余处。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年各成员单位及时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全年公开抽查结果1392条。做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监管领域公开,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督抽检3765批次,流通领域消费品抽检信息823批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制度建设及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重新修订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执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流程和审批环节。二是完善责任分工。针对机构改革后机构整合,重新梳理了《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及责任分解表》,明确了科室责任分工。

(五)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配合做好新网站上线工作。按照区政府要求,完成了新版网站转移切换,数据重新规整完善。二是整合微信公众平台。将原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合并,整合成“环翠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平台,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主要途径。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评。根据业务分工明确各科室、单位应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时限及工作流程,要求各科室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科室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工作有岗有责。明确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分管领导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在网站公布,安排专人协调、调度相关科室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加强政务公开培训,2019年11月1日,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培训会议,市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共35人参加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8

 1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5

-45

 178

行政强制

 28

 -8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5357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自觉性不够。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不够,对于政府信息是否应该公开把握不准。特别是机构改革后,我局整合原五个部门工作,业务科室与政府公开负责科室之间衔接不足,业务科室主动提供公开内容意识不够。二是新媒体利用率不足。目前“环翠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平台仅作为资讯和警示信息发布平台,没有及时更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等,没有形成良好互动。

(二)改进措施。一是将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有效提升各科室、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高信息录入便捷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达到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效果。二是加大“环翠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开和互动能力建设。及时公开监督抽检信息、消费维权信息等,提升新媒体时代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情况已公开。

(二)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已包含所属事业单位产生的信息,指定的制度和工作措施均已包含所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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