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建筑垃圾置放问题以及建设建筑垃圾滞纳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选址的情况
环翠区目前没有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2018年7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区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选址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开展实地勘察论证,经环保部门确认环翠区行政区域内全部在生态红线保护之内,不能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已经建议国土部门以矿山治理恢复来消纳建筑垃圾。
二、整治乱倒建筑垃圾的情况
利用环翠区城乡环卫数字村居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的问题采集整治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督导相关镇街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督导相关镇街执法中队组织开展联合夜查,加大对夜间乱倒建筑垃圾及道路扬尘遗撒的处罚力度。
三、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情况
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对节约土地资源、减少碳排放、减少对地下水的污染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意味着能源、金属、木材等的再利用,有利于节能降耗、保护森林资源。目前,威海市正在草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对标临沂、青岛等地区的先进经验,拟在市区、文登、乳山、荣成各建设一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计划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推动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下一步我区将紧盯市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发布,积极落地落实,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加大对建筑垃圾的处置力度,真正实现建筑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目标。
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