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经略海洋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海洋经济提质增效,根据《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威海海洋强市建设总体方案》,拟定了《威海市环翠区海洋强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huancuilansejingji@163.com
2.电话:5222653
3.信件: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 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
4.反馈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
威海市环翠区海洋强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省、市海洋发展战略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经略海洋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威海海洋强市建设总体方案》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加快我区海洋经济提质增效,统筹推进2018-2020年海洋强区建设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实施“10335”行动,即明确10大行动重点,推进33个重点事项和5大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提”,加快构建现代化海洋经济体系,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打造海洋特色鲜明、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良好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培育壮大海洋经济新动能,为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的首善之区提供强力支撑。
(二)行动方向
——海洋科技创新强区。借助省级双创区域示范基地建设契机,加快海洋高端创新载体和人才集聚,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突破重大海洋关键技术,全面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海洋融合发展强区。依托中心城区科技、金融、人流、物流、交通等区位优势,创新海洋经济发展模式,促进海洋一二三产融合共生,海洋经济和海洋科技融合提升,海陆资源开发融合互动,促进海洋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海洋开放合作强区。加快构建开放型海洋经济新机制,搭建海洋交流合作平台,培育国际海洋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海洋开放合作新格局,打造海洋经济改革开放高地。
——海洋生态文明强区。坚持生产、开发与保护并重,强化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海洋综合治理,促进海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推动海洋经济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三)行动目标
海洋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加快海洋经济提质增效步伐,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海洋经济发展新引擎。到2020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267.6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
海洋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海洋创新体系逐步完善,海洋产业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到2020年,海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5%,海洋科技成果转换率达到60%,省级以上涉海科技创新平台超过20个,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75%,海洋比较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领先地位。
海洋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升。强化海洋优势产业国际合作与海外拓展,加快培育国际自主品牌企业和中国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到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到4亿美元,入境旅游人次年均增长2%左右。
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域生态治理、岸线修复与海洋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能力等不断提升,海域、海岛和海岸线集约利用程度不断提高。到2020年,全区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45%,海洋生态文明体系更加完善。
海洋强区建设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 | 2020年 | 属性 |
海洋综合实力 | 海洋生产总值(亿元) | 267.6 | 预期性 |
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 | 10 | 预期性 | |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 海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 3.5 | 预期性 |
海洋科技成果转换率(%) | 60 | 预期性 | |
省级以上涉海科技创新平台(个) | ≥20 | 预期性 | |
科技对海洋经济增长贡献率(%) | 75 | 预期性 | |
国际影响力 | 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 | 4 | 预期性 |
入境旅游人次年均增长(%) | 2 | 预期性 | |
海洋生态环境 | 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自然岸线保有率(%) | ≥45 | 约束性 |
二、行动重点
(一)坚持板块引领,强化海洋经济发展载体支撑
坚持“城区、园区、景区”互融发展原则,统筹全域空间和产业,突出区域特色,加快培育“1+1+2”载体板块,即1个重点区域、1个海洋特色园区及2个海洋特色小镇,构建我区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
1.里口山城市山地公园。充分发掘里口山人文历史及民俗文化,串联华夏城、仙姑顶等知名旅游景点,打造滨海特色旅游观光路线,承办各类国际、国家级赛事,着力发展滨海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加快景区河道整治、防火通道、停车场、生态厕所、果蔬市场等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启动智慧景区二期工程;借助里口山书院、鸟类摄影基地等文化载体,形成以山海写生、手工制作体验、公益培训等为主题的文创产业汇聚地,对现有30个文旅项目进行整合打造、穿点成线和提档升级;建设一处儿童乐园;打造里口山乡村美学堂公益教育培训基地;引进建设清怡茶园、圣源小镇、绿世界生态观光园、索尔科技土壤改良基地,打造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滨海山地文旅休闲区。(牵头单位:里口山管委;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
2.环翠区海洋装备制造园区。依托环翠科技产业园内装备制造产业基础,突出海洋装备制造产业膨胀壮大,培育海洋装备制造特色园区,重点发展船舶修造配套、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引导优势配套生产企业入驻,打造从配套到成品一体化的百亿级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积极争取园区获得省级海洋特色园区认定与授牌。(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海渔局、区经合局、区国内招商局、区商务局、张村镇、羊亭镇)
3.孙家疃中国油画特色小镇。立足孙家疃旖旎的山海风光,依托老船厂、梭鱼台、靖子龙王庙、英租时期老建筑等历史人文景观资源,深挖胶东民俗、靖子谷雨祭海、褚岛福文化等传统文化资源,全面植入油画元素,沿孙家疃环海路建设国内首条环海油画艺术长廊,规划20处写生点、5处海洋油画写生基地,吸引至少50家艺术院校写生、创作,打造油画艺术街区,建设澜湾艺术园区与天和美术馆,举办品牌展会,建设油画艺术高地,打响中国油画小镇油画写生及展览品牌。(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孙家疃街道)
4.环翠区钓具特色小镇。依托张村镇、羊亭镇钓具企业聚集优势,进一步突出我区钓具产业特色,打造以“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为定位的钓具特色小镇。以我区入选省级服务业特色小镇以及创建钓具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为契机,鼓励渔具企业加强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和前沿技术研究,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升企业知名度,争取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引导豪仕达利用羊亭工业园打造1处集研发设计、渔具展销、产品检测、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科技体验、钓鱼培训、旅游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渔具博览园,并建设7000平方米“共享车间”,为周边渔具企业提供环保型喷涂加工服务,同时加快推进张村镇宝飞龙、汉鼎钓具孵化器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为钓具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等专业化服务。到2020年,推动小镇钓具产业、旅游休闲、人文历史、社区功能融合发展,加速形成钓具产业聚集区,力争小镇钓具研发生产及配套产业产值规模达到20亿元,小镇年税收收入3亿元。(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文广新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旅游局、张村镇、羊亭镇)
(二)坚持产业强海,加快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以海洋产业转型、产业链条延伸、金融服务创新为核心,大力实施“3+2+2”海洋产业提升工程(即集中培育三大优势海洋产业: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及健康食品、滨海旅游;转型升级两大传统产业:近海增养殖业向海洋牧场升级、近海捕捞业向远洋渔业升级;突破发展两大海洋服务业:海洋金融服务业、涉海商务服务业),重点对海洋优势三产、传统两产进行集中培育、加速提升。同时,着力突破发展海洋服务业,积极探索海洋经济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快形成海洋强区建设新动能。
5.海洋高端装备产业。(1)围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监测、船舶修造配套、智能装备研发等领域,加快培植中远、双轮、怡和、西港、普益、吉升昌等一批海洋装备制造龙头及骨干企业,支持企业提升装备自主化水平,实现船用压载水设备、海水淡化装置用泵、海洋激光监测仪器、复合材料船艇、船舶脱硫设备、船体自动对中机器人、超传导温控系统、水下机器人探测器等一批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抢占价值链高端。(2)鼓励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向总集成总承包式发展,由单纯提供设备产品向提供系统集成承包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转变,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瞪羚或单项冠军企业,不断提高综合效益。(3)组织海洋装备制造企业积极申报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目录等,发展压力容器、旋流器等设备。(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相关镇、街道)
6.海洋生物及健康食品产业。(1)抢抓威海市创建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契机,加快打造以威海创新园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华素医药健康研发中心为核心的海洋生物医药及相关材料公共研发创新服务平台,鼓励宇王、人生、银河、威高骨科等海洋生物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尽快攻克海带褐藻活性物质提取及制备、胶原蛋白角蛋白提取等国内领先的关键技术,开发海藻明胶、海洋生物高分子微针、海藻酸钠止血功能性敷料、海洋生物骨材料等一批新产品,在抗癌、抗病毒、糖尿病、心脑血管等海洋新药研发、医用功能性新材料研发和医疗美容领域实现新突破,打破国外垄断。(2)支持宇王、浦源、博宇等精深加工示范企业,围绕水产品加工保鲜和低值废弃物循环、全值、梯次、综合利用,加强海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设备和工艺研究,改善海产品终端形态,提高海产品综合利用率,提升产品附加值,打造以新型海藻、海参、冷冻调理食品、海鲜调味品、海洋特种功能性食品等为主的海洋健康食品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海渔局,相关镇、街道)
7.滨海旅游产业。(1)按照“全域旅游”的思路,编制完成全域旅游规划;通过整合旅游资源,构筑侨乡号-半月湾度假海湾等环海蓝色带、里口山-仙姑顶-华夏城等环山绿色带的旅游新格局;借助华夏文旅品牌效应,带动更多的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总部经济,丰富旅游业态,向全产业链服务转型;发展“旅游+”模式,推动旅游与海洋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形成新的生产力和竞争力;引导各旅游企业融入“智慧旅游”元素,开发多元化旅游产品,到2020年力争实现4A级以上景区Wifi全覆盖,全面推广语音导游;配合市级举办好威海国际铁人三项赛、威海国际帆船赛等赛事活动,申办并举办好中国山地自行车公开赛山东·环翠站赛事,继续加强宣传、扩大优势、打造品牌;积极筛选我区涉海产品参与“礼尚威海”旅游商品品牌评选,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2)着力打造康养旅游品牌。以环翠医疗健康产业园为载体,鼓励开发特色医疗、健康管理、康复医疗、养生保健、医学美容、温泉养生等产品;推动宝泉会馆、水疗中心、海洋矿泉、祥泉会馆等洗浴中心升级为温泉度假酒店,引入海水温泉理疗,整合打造海水温泉度假街区;开展健康养生餐饮品质提升行动,推动我区健康养生菜研发推广,打造一批海洋文化旅游主题精品饭店。(3)依托4处国家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海洋文化展示、休闲垂钓、渔家乐、渔事体验等产业形态,在沿海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的海陆统筹休闲旅游项目,打造渔业融合发展新亮点,到2020年休闲渔业及游艇制造、渔具、旅游、餐饮相关产业产值超过30亿元。(牵头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区海渔局、区卫计局、区体育局,相关镇、街道)
8.海洋牧场。(1)加快推进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制定《环翠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布局海水养殖。(2)加快打造一批区域代表性强、公益性功能突出的海洋牧场,建成以海产品增殖和海洋生态与资源修复保护为主的生态型人工鱼礁2处,争创省级海洋牧场建设示范项目1处。(3)探索在孙家疃北部海域实施大型深水网箱项目,利用北黄海冷水团开展三文鱼等养殖试验。(4)规范海洋牧场内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为,有效恢复近海渔业资源,创建省级渔业增殖站3处以上。(5)实施良种提升工程,打造圣航水产、裕隆水产、圣鲲水产、百世海洋等4处专业性育种基地,全区年繁育优质鲆鲽鱼类、海参等苗种数量20亿单位以上。到2020年,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12家;外海养殖规模达到5万亩;水产品产量稳定在25万吨,实现产值30亿元。(责任单位:区海渔局)
9.远洋渔业。(1)实施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与更新改造,清理取缔“三无”渔船和小散渔船,压减近海捕捞产能,提升渔船装备现代化水平。(2)推动捕捞业由近海走向远洋,集中打造太平洋公海、印度洋公海、伊朗南部海域等3支专业远洋渔业船队;稳步发展公海金枪鱼延绳钓、公海鱿鱼钓,扩大远洋海产品回运规模,促进远洋捕捞、加工、流通、补给等协调发展。(3)积极参与威海市境外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拓展我区远洋渔业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区海渔局)
10.海洋金融服务业。(1)引导蓝海银行遵循“深耕蓝海、特存特贷”的市场定位,积极探索海上保险、航运融资等金融新产品,建立市场化的海洋产业投融资机制,为全区涉海企业提供金融创新服务。(2)发挥市区两级科技支行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为涉海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支持。(3)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匹配信贷投向和期限结构,探索、扩大涉海企业知识产权、股权以及海域使用权、船舶、海上物资等抵质押融资,并探索资产保全举措,确保海洋信贷投放资产不受损失。(4)扩大保险业对海洋经济的保障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渔业商业保险、养殖保险等险种,提升保险覆盖面。(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环翠楼街道、竹岛街道、鲸园街道)
11.涉海商务服务业。(1)鼓励涉海企业开展“互联网+品牌”创建工作,通过培训、外出参展学习等手段,推动涉海企业应用互联网拓展销售渠道,完善“互联网+产品营销”组织方式,加快中海源水上商城、博宇鲜之郎、汉鼎户外旗舰店、北方鱼米等海洋电商平台建设,将传统渔具业、休闲装备、海产品加工业、生鲜零售与互联网结合,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电子商务体系。(2)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鼓励博宇、鱼猎人等外贸企业入驻阿里巴巴国际站、速卖通等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3)推动威海云通科技打造威海冷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用智能调度服务平台和北斗位置云服务平台,实现车货匹配自动化。(4)支持威高物流园项目建设,力争将其打造为集冷藏冷冻仓储、冷链物流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胶东半岛综合性物流基地。(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责任单位:区海渔局、区发改局,相关镇、街道)
(三)坚持科技兴海,健全海洋科技支撑服务体系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补齐科技短板,抓好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科技对经略海洋的支撑力。
12.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1)实施“一企一平台”行动,鼓励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涉海企业争创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2)支持涉海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等,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深入开展。(3)深化与中国海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科院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战略联盟关系,探索引进国内科研机构来威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海洋领域协同创新平台建设。(4)引导捷讯通讯、银凯特等企业探索智能信息技术在海洋数据采集、海洋探测、水产养殖等领域的应用,建设科技创新数据池,开展科技创新大数据研究应用,为政府决策、企业创新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13.强化海洋重大创新平台支撑。(1)国家浅海综合试验场:配合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推进试验场相关专项的立项工作,完善海上实验设施的配置、机构运营机制,推动试验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集科学观测、技术装备试验检测、方法研究和模式检验等功能于一体的试验平台。(2)威海创新园海洋智能装备研究中心:依托远遥渔港闲置楼宇,以哈工大(威海)为代表的驻威高校为技术支撑,围绕海洋装备、海洋通信技术、新型船舶成型技术等方面开展研发,加快打造为一流的海工装备研发中心和成果孵化转化中心。(3)威海创新园水上休闲用品设计中心:依托中海源游艇展示交易大楼,按照培育“研发-设计-体验-展示-交易-配套-应用-技术服务”的游艇产业链的目标思路,整合国内外专业科研院所及专家人才,突出“先进游艇设计”和“亲水产品研发”两大板块,打造集游艇及配套产品展示、物流仓储、商务洽谈、技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先进游艇产学研用基地。(4)威海创新园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加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的整体运营管理,整合打造一流的中试车间、共享实验室,提供产业孵化、技术研发、产品中试等功能,吸引生物医药、保健食品研发类企业进驻,创建国家级食品药品相关产业研发中心。(牵头单位:区海渔局、区食药监局、孙家疃街道;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张村镇、羊亭镇)
14.构筑海洋高端人才集聚高地。(1)围绕海洋生物、海洋装备、海洋新材料等领域,制定海洋新兴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加强海洋高端人才的引进培养。(2)通过市级“英创会”“海洽会”等各类平台以及“高层次人才环翠行”等对接活动,为我区涉海企业搭建先进技术与人才的交流平台,聚集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强化我区科技创新智力支撑。(3)引导重点涉海企业对口联系“两院”院士、“泰山学者”和部委院校等特殊人才,推动海洋领域关键技术成果在我区落地转化。(4)组织涉海企业申报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威海市海洋产业人才支持计划。(5)探索与市级高等院校合作建立涉海实训基地,推广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教学模式,创新育人方式,培育涉海领域复合型人才。(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海渔局)
15.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1)加强与航天四院、哈工大(威海)等军工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加快推进环翠区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建设。(2)积极组织涉海企业申报省级、国家级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加快办理军工资质认证,不断强化涉海企业“参军”发展要素支撑。(3)发挥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引领带动作用,组织涉海企业“走出去”参加顶尖军民融合展览会、洽谈会,畅通对外合作渠道,抱团参与军方采购活动,推动企业扩大军品市场份额。(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相关镇、街道)
(四)坚持科学用海,规范合理配置海洋空间资源
提升海洋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快构建远近结合、层次鲜明的海洋产业空间布局,建设透明海洋、智慧海洋,提高精准用海、科学用海的能力。
16.集约高效用海。(1)合理配置海域使用空间,严格落实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2)严格海洋开发管控,重点保障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国防建设用海需求,不再受理一般性围填海造地项目申请,鼓励优先开发围填海存量资源,提高单位岸线和用海面积投资强度。(3)推行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探索建立用海准入制度,坚持新增非围填海项目用海均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出让,加强海域使用权二级市场规范管理。(4)对辖区海域实行禁养线内线外分类管理,线内坚决杜绝已拆除养殖区筏架反弹,线外科学规划养殖布局,探索建设海上生产平台,减少养殖上岸。(牵头单位:区海渔局;责任单位: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17.加强海域动态监管。(1)整合相关行业、领域信息资源,推出一批覆盖我区海洋经济、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环境、防灾减灾、交通运输、海上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产品,不断提高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科学化、智慧化水平。(2)配合市级开展岸线、沙滩、湿地、地质灾害、围填海等海域资源监测,加强重点海岸、敏感海域基础地理信息采集,完善海域空间资源数据库。(3)加强海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海域资源开发利用可视化信息平台运维能力,与海洋生态浮标相配合,全面提升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信息动态捕捉能力,实现重点海岸、敏感海域实时在线视频监管。(4)配合市级开展海域资源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深度挖掘,建立海域资源数字化信息平台,形成海域资源“一张图”,提高海域资源监测成果应用水平和技术支撑效能。(5)进一步完善海洋与渔业综合监控指挥平台,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分期分批更新升级北斗船用定位终端、AIS渔船防碰撞终端,完善渔船用海上通讯、海上定位等。(6)依托市海洋与渔业监测减灾中心,开展全区近岸海域18个趋势性监测站位海洋环境监测,监测要素覆盖海水、沉淀物、生物生态、生物体4个方面,掌握海洋环境质量变化趋势。(7)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信息公开,通过技术通报、季报、年报、公报和新闻媒体、微信、网站等多种方式,提高信息公开化水平。(牵头单位:区海渔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
(五)坚持生态护海,创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坚持绿色发展方式,科学控制海洋开发强度,强化海洋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加快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18.加强海洋生态管控。(1)编制出台《环翠区湾长制工作方案》,并全面推行“湾长制”,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和资源保护。(2)开展海洋工程跟踪监管工作,落实岸段负责制度,严格按照《山东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要求,征缴生态损失补偿。(3)配合市海渔局开展海岛监视监测和自然资源调查,根据市场需求,做好海岛开发使用的市场化出让及监管工作。(4)加大对所辖岸线、海域、海岛的巡查力度,提高海洋执法巡查工作质效,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海活动,坚决遏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取缔非法养殖筏架,巩固近岸海域养殖筏架清理整治成果。(5)防控海陆污染,配合市级部门加快中美海洋垃圾防治合作进程,推进24项重点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到2020年全部完工,促进海洋垃圾治理成果共享。(牵头单位:区海渔局;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国土分局)
19.实施海洋生态修复整治。(1)严格执行《威海海岸带保护条例》,建立海岸带生态整治修复项目库,实施靖子湾海岸带整治修复、葡萄滩西侧海域综合整治和黑水洋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加强对受损海域海岛海岸带的整治修复。(2)规范养殖用海,推动近岸海域沙滩养护、还滩还海,恢复海域海岛海岸自然属性,确保到2020年,“蓝色海湾”“生态岛礁”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全部完工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3)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整治修复项目后评估,形成比较完善的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评估体系。(责任单位:区海渔局)
20.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1)开展近岸海域环境预报,加强海洋牧场、海洋公园、海水浴场等重点服务目标的精细化数值预报,拓展预报产品发布渠道,及时发布海洋预警报信息,进一步优化浒苔、风暴潮、海啸、海冰等应急预案。(2)配合市海渔局逐步建立海洋灾情信息员队伍,完善海洋灾情统计、海洋历史灾情数据库,加强海洋灾害期间机动观测监测能力和预报保障能力,强化会商机制,及时掌握灾害发生动态。(3)开展我区重点海域、海洋工程密集海域、生态敏感海域风险调查和风暴潮警戒潮位核定,建立海洋灾害区划和防灾减灾评估机制,提高我区防灾减灾业务能力水平。(4)落实《威海市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规定,成立我区海上兼职溢油应急小组,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相关培训和演习工作,切实提高我区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能力,保护我区海洋环境。(责任单位:区海渔局)
(六)坚持开放活海,构建全方位海洋国际合作体系
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韩自贸等战略机遇,做好优势品牌培育工作,利用“一带一路”、海洋生物等各类高端论坛以及“走出去”经贸洽谈会等,全面深化我区海洋国际交流与合作。
21.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1)积极参与威海市境外渔业基地、园区建设,推动渔业捕捞、海水养殖、食品加工、船舶修造、海上运输等产业的开发与合作,带动相关产品走出去,扩大出口。(2)大力推进威海世源远洋渔业赴伊朗拖网渔业等项目的实施,推动侨乡集团阿联酋自由商贸园区及纺织集团缅甸服装加工制造园区等境外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海渔局)
22.拓展对外商贸交流平台。(1)举办中韩相关经贸交流活动,推进海洋相关领域项目合作。(2)以国家(渔具)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为契机,提升优势产品出口国际竞争力,支持企业开展外贸出口、品牌建设等。(3)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威海国际食品博览会,推动跨境电商和进出口贸易发展。(4)引导组织企业参加欧洲国际水产品及水产技术展、亚洲海鲜展、北美水产展、日本水产展、韩国釜山国际渔业展等涉海食品类展会。(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海渔局、区财政局)
23.实施产业集群精准招商。(1)加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海洋新材料等产业招商,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大型央企及行业隐形冠军企业合作对接,通过一对一的方式精准施策,促进来我区投资合作。(2)加快推动华侨城项目、海航集团港口供应链管理公司项目、富利智游乐园有限公司恐龙主题餐饮娱乐项目的洽谈落地。(牵头单位:区经合局、区商务局、区国内招商局;责任单位:区海渔局、区经信局,相关镇、街道)
24.加强海洋产业国际品牌建设。(1)组织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孵化培训活动,通过组织沙龙座谈、对接介绍电商大平台资源等方式,提升渔具、小型充气艇、海洋食品企业电商应用能力,加强网络推广,打造环翠渔具、游艇、海洋食品等知名互联网区域品牌。(2)采取媒体宣传、座谈会、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马德里商标注册基本知识等内容的宣传培训;开展“商标助企大走访”活动,确立“一所一标”指导性目标,实施分类指导;对重点企业“一对一”服务,进行注册、运用、管理、保护全程指导;发挥商标代理机构作用,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培训,拓展国际商标注册业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坚持文化振兴,促进海洋传统文化繁荣发展
坚定文化强区理念,发掘保护海洋文化遗产,大力传承弘扬海洋文化,增强我区海洋发展软实力,让海洋文化走进大众视野。
25.深入挖掘胶东海洋民俗文化。(1)建设一批展现胶东渔民生产、生活方式时代演进的海洋特色民俗文化馆,推出仙姑顶庙会、靖子渔民谷雨节等一批精品旅游节庆活动,积极引导华夏城等A级景区推出海洋文化民俗演艺、水上娱乐等项目,提高游客参与体验。(2)举办海洋文化节等海洋文化特色活动,展示渔民画、渔文化现代剪纸、渔文化工艺品、渔歌作品以及胶东海鲜烹饪技艺等。(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相关镇、街道)
26.加强海洋历史文化研究。(1)加强英租时期威海卫、东北亚丝绸之路文化圈、中韩文化交流等历史挖掘宣传,丰富威海对外交往历史文化。(2)与高校、专业机构加强联系和学术交流,做好档案信息深层次开发利用和海洋课题成果研究转化。(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档案局)
27.推进非遗文化保护传承。(1)在韩国举办海洋文化产品展,促进非遗产品走向国际化。(2)深入开展非遗保护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举办非遗文化宣传展,提高全社会的非遗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
(八)坚持海陆统筹,实现海陆一体化联动发展
以海定陆、海陆统筹,整体谋划、一体推进,推动海洋开发利用协调、持续、快速发展。
28.大力推进海陆“多规合一”。系统梳理林地保护、海岸带保护、水安全保障、综合交通网发展等专项规划,将各类规划所涉及的保护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参数信息整合统一到一张“规划蓝图”。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依托市域卫星影像更新及数据处理技术,对山体、岸线、林地等进行三维立体监控,杜绝违法违规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海渔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29.统筹推进海陆产业联动发展。以陆域空间为腹地和市场,充分利用临海的区位优势、海洋的开放优势和海洋产业的经济技术扩散效应,带动海洋关联产业发展,促进适宜临海发展的产业到沿海聚集,实现海陆双线双向产业链条衍生,建立海陆复合型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海渔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各镇街)
30.加快打造渔港经济区。将远遥中心渔港发展与产业培植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集渔船避风和补给、渔货集散、加工贸易、休闲渔业、滨海旅游、渔民转产转业等为特色的临港产业,加强渔港整治和港区维护,完善渔船后勤补给、维修保养、清淤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渔港整体功能,逐步打造成生产功能集成、资源要素集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的渔港经济区。(责任单位:区海渔局)
(九)坚持优化服务,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优化协作、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创新服务、监管等体制机制,加强制度环境建设。
31.建立海洋经济统计调查体系。以全国海洋经济普查为基础,加强我区海洋经济相关数据统计,提高海洋经济运行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充分服务海洋经济宏观指导和发展决策。(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海渔局)
32.优化营商发展环境。(1) 开展好以联系企业、项目、人才的“三联三服”活动,进一步拓展政企沟通渠道,提升服务效能。(2)以“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要求为标准,坚持“放管服”协同推进,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简化涉海项目审批环节,缩短涉海项目审批时限,创新服务方式方法。(3)对引进的涉海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符合“三联三服”人才卡持有者,可提供就读学前、基础教育享受市民待遇和个性化服务。(4)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大涉海企业引进和培养力度,构建涵盖创业导师咨询、仪器设备共享、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运营、技术成果交易的全链条、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5)积极参与威海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为我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争取用地需求,积极将涉海重点产业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海渔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国土分局)
33.完善财税投融资体系。(1)加强研发后补助、创新券等政策宣传推广、落实,加大对海洋科技创新检测、研发活动的扶持。(2)根据《威海市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省、市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政策宣传,积极组织涉海企业申报。(3)鼓励金融机构积极采选海洋强区建设重点项目入库并获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优质项目。(4)积极争取农机补贴对海水养殖装备补贴范围。(5)加强与省、市联动,落实好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6)引导企业建立科技研发准备金制度,做好《环翠区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政策宣传、落实,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7)推动海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并通过市科技重大专项连续给予支持,加快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8)进一步协调税务部门,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优惠政策,加强督导服务。(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办、区农业局、区税务局)
(十)坚持项目带动,蓄足海洋经济持续发展动力
2018-2020年期间,重点实施15个重点项目,涉及海洋装备、海洋生物及健康食品业等六大领域,项目总投资16.4亿元,2018-2020年计划投资14.8亿元。其中:
海洋装备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2.9亿元,2018-2020年计划投资2.5亿元;
海洋生物及健康食品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2.53亿元,2018-2020年计划投资2.03亿元;
海洋新材料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0.2亿元,2018-2020年计划投资0.2亿元;
海上交通运输物流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3.5亿元,2018-2020年计划投资3.5亿元;
海洋牧场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4.15亿元,2018-2020年计划投资3.95亿元;
科技创新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3.12亿元,2018-2020年计划投资2.62亿元。
(详见附件)
三、保障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洋强区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承担综合协调、督导检查、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完善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凝聚各级各部门的智慧和力量,统筹推进产业发展、项目建设、重大事项落实,解决实施中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海洋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的作用,为海洋强区建设提供智力保障,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支持区内建立海洋行业协会、产业创新联盟,发挥行业引领、规范自律、协同发展作用。(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海渔局;责任单位:海洋强区建设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二)健全政策支持。研究出台财政税收、投资融资、用海用地和人才引进政策,支持我区涉海领域建设。积极争取涉海重点项目列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和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库,充分利用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市级蓝区建设专项资金等资金扶持政策,对我区海洋重大科技创新、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海洋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重点倾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金融办、区财政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
(三)强化信用约束。着力推进涉海领域诚信建设,积极探索在保障项目用海审批、环境资源保护、渔业安全生产等重大事项中推行信用信息报告和信用承诺制度。创建涉海企业、法人和个人基础数据、监管处罚登记信用体系数据库,推动涉海企业诚信经营、个人守信自律。对信用评价较高的企业,在政策扶持、评先选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涉及非法用海、污染海洋环境、非法捕捞和违反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涉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和部门联动惩戒。(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严格督导落实。推行清单化收账管理,制定海洋强区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明确任务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等,确保各项任务在时限要求内顺利收账。强化督导督查,确保各单位重视经略海洋,迅速开展行动,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搞好衔接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抓好经略海洋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完善奖惩机制,对工作力度大、成效突出以及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相关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确保海洋强区建设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区督查考核办、区发改局、区海渔局)
(五)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工具,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经略海洋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报道海洋强区建设重大意义、重大政策、重点行动、重大工程以及海洋强区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调动全社会参与海洋强区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海洋生态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海洋、认识海洋、保护海洋、经略海洋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海渔局)
《威海市环翠区海洋强区建设
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经略海洋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威海海洋强市建设总体方案》以及区委十五届三次全体会精神,区发改局牵头起草了《威海市环翠区海洋强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向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征求了两轮意见。
二、主要内容
《方案(征求意见稿)》共包含三部分内容。
(一)海洋强区建设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行动方向、行动目标。
(二)海洋强区建设行动重点。主要包括10大行动,具体涉及33个重点事项。
(三)海洋强区建设保障支撑。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策支持、强化信用约束、严格督导落实、突出宣传引导”五个部分。
三、建议
《方案(征求意见稿)》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进一步完善后,拟提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由区委、区政府印发实施。
《环翠区海洋强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9月19日在环翠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至2018年10月19日,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