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信件标题 男职工陪产假企业可以不执行吗?
信件内容 王先生初为人父,想休陪产假,公司却告知没有陪产假,必须请事假。陪产假企业可以不执行吗?
提交时间 2018/2/26 9:00:00
回复内容
答复内容
经咨询了解到,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男方享有护理假,属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履行。在遭遇休假缩水或无法休假的时候,首先应与单位做好沟通,沟通无效的话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或劳动部门反映。
答复时间 2018/2/27 9:00:00